23日,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对外公布了这起谎报警情案件。2月20日9时50分,夏邑县公安局李集派出所接到110指令称,王某在李集镇梁庄村头被3名男子抢走现金4万元。
光天化日之下4万元现金被抢,此案立即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视。
夏邑县公安局领导及刑警等相关警种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调查访问。据受害人王某介绍,当天早上他骑自行车赶到县城一金融网点取出4万元现金,在将钱装进上衣兜内后骑车返家。当途经李集镇梁庄村头时,被三名骑摩托车的男子截住去路,其中两名男子将其衣兜扯烂后抢走全部现金。对于3名男子的体貌特征,王某称因为紧张记不清了。
办案民警随后调取监控仔细查看,但并没有在王某所描述的路线上发现其身影。结合王某所叙述的行走路线、时间节点,民警发现王某述说案情经过中有破绽,判定出王某现金被抢的警情有很多疑点。后经警方耐心做其工作,王某向民警承认了自己谎报警情的事实。
据介绍,原来,王某一亲戚想借其4万元现金,因王某不想借钱但又怕拒绝亲戚而伤了颜面,于是就将自己的上衣兜撕烂,报警谎称取来的4万元现金被抢,想以此达到不借钱的目的。
最后,王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
警方提醒称,报警时一定要如实客观陈述情况,不得虚报、谎报,夸大事实。当事人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危害公共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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