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岁的郑某,是杭州余杭人,没有正当工作,因赌博欠下不少债,一心想着赚大钱。在和朋友的闲聊中,郑某得知可以通过给人虚开发票赚钱,而且不需要多少本钱。
据起诉书指控,2013年底,郑某通过代办公司注册了一家建筑公司,并在自己家里开起了皮包公司,上网下载了税务开票系统,并去当地地税局买来了发票,去银行开通了公司账户。
刚开始,郑某会亲自到一些建筑工地上去问要不要开发票,慢慢积累客户,逐渐有了稳定的客源。一段时间之后,有单位提出来一家公司的发票开得太多,怕引起怀疑,于是郑某又用同样的方法找人注册了一家皮包建筑公司。
来找郑某开发票的大部分都是建筑公司。据郑某交代,建筑工地的施工队有些开不来发票,有些则因为发票金额比较大,为了少缴税,他们选择找人虚开发票。
为了自己注册的公司少缴税,郑某还在发票开具后对大部分所开发票进行作废处理,小部分票面金额小的正常纳税,以掩人耳目。经查,2013年12月至2015年2月,郑某采用此方法共为他人虚开并出售《建筑业发票》64张,涉案票面金额合计人民币1.14亿元,收取的开票费近530余万元。据了解,郑某把非法得来的钱都用在了还债和平时消费上。
后经税务机关报案,郑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指出,虚开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余元以上的,涉嫌虚开发票罪,遂对郑某提起诉讼。
作者:陈晓波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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