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月24日讯
24日从商务部网站获悉,2月14—19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第11轮谈判在文莱斯里巴加湾举行。本轮谈判由首谈会议和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原产地规则4个分组会议共同组成,本着落实领导人关于力争2016年结束谈判的指示,会议重点推进货物、服务、投资三大核心领域市场准入谈判和文本磋商,并初步确定2016年谈判计划。出席本轮谈判的代表由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东盟10国和东盟秘书处代表组成。
RCEP谈判于2013年5月正式启动,成员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和东盟10国共16方。RCEP成员国人口约占全球人口50%,国内生产总值、贸易额和吸引外资接近全球三分之一,是当前亚洲地区规模最大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也是我国参与的成员最多、规模最大、影响最广的自贸区谈判。
该轮谈判是RCEP进行的2016年首轮谈判,第12轮谈判将于4月22-29日在澳大利亚珀斯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