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叫停“跨区首套”契税优惠 按揭公司接到通知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6-02-25 11:48:18

在2月24日一则广州市购房者按“跨区首套”政策缴纳契税的消息甚嚣尘上之后,市地税局次日一早便发布相关文件,该新政旋即被叫停。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咨询广州市按揭公司人士后了解到,目前已接到通知叫停实行该政策。

2月25日,广州市地税局发布消息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后,广州市地税系统学习研究后认为,鉴于目前省里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口径,广州市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

市地税局表示,在省的政策正式明确前,全市对住房交易税费申报实行预收件处理,明确后将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多退少补。

对此,广州亿达按揭服务有限公司资深信贷顾问熊女士跟进了解之后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24日相关同事确已与房管局相关窗口确认该政策已落实,但今日一早公司同事已经收到通知,目前该政策被叫停。

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内部人士则回复记者称,确切的官方消息还在了解当中,但在24日公布“跨区首套”契税优惠时,据说有客户尝试过该政策,而昨天下午已经听说有被叫停的案例,具体情形还在跟进了解中。也还没有了解到房管局的回应。

也有协会内部人士曾对记者称,对该“跨区首套”契税政策的实施方式表示“难以理解”。

前述《通知》即为财政部于2月17日发布,2月22日开始实行的契税、营业税双降政策。

根据《通知》内容,与广州市相关部分为: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在2月24日,广州楼市曾释放消息称,在本市购房将按照“区唯一”条件,享受首套房契税优惠。即在广州市天河、海珠、越秀、黄埔、番禺、荔湾及增城区,本区无房的购房者,可以按首套房交契税,不看其他区域。

地税局通知原文如下: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落实国家“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有关事项的指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以下简称《通知》)下发后,社会广泛关注,我市地税系统认真学习,即时研究落实相关优惠政策的工作措施。

《通知》第一条第四款规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鉴于目前省正在研究相关政策口径,我市落实上述优惠政策缺乏可操作性。因此,市局明确如下:

一、在省的政策正式明确前,全市对住房交易税费申报实行预收件处理,个别纳税人确有需要申请办理纳税业务的先按《通知》之前的国家政策执行,待省的政策明确后,对纳税人已缴纳税款多退少补。

二、纳税人于2月22日至24日已经缴税的,也一并待省的政策正式生效后,按规定多退少补。

三、各级税务机关做好纳税人的宣传解释工作,遇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机关报告。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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