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从骗子的指令,一名女子在ATM机上转出去了2700元。事后,她才发现自己被骗了。
怎么办?她将可乐导入了ATM机的放款口,认为这样可以销毁转账操作的数据。
2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对该起故意毁坏财物罪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免予刑事处罚。
据法院介绍,26岁的刘某系江苏人,自幼在老家读书至初中毕业,而后在苏州打工。2014年5月,刘某来到上海一家电子厂上班。
2015年11月23日下午,刘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我是顺丰快递客服,海关扣留了你一个包裹,里面有一张你的假身份证复印件,请稍等,帮你转接到一个姓陈的警官那里。”
“嘟”的几声后,一位自称姓陈的警官接通了电话:“现在你涉嫌一桩毒品案件,据我们掌握的事实,你的银行账户里面收受了赃款,现在请你马上把赃款汇到安全账户里。”
之后,刘某按照“陈警官”的特别指示,带着银行卡去附近的ATM机,向对方的所谓安全账户存入了2700元。5分钟后,刘某接着点击ATM机上的无卡存款的按键,输入卡号,等到放款口打开之后,刘某将手里的可乐倒进了放款口里。
完事之后,对方就挂了电话,待刘某试图再回拨时却再也打不通了。顿时,刘某感觉被骗了,遂主动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当公安人员问及刘某为何要将可乐倒进ATM机里,刘某的回答令人哭笑不得:“主要是为了销毁这次转账操作的数据,所以我就这么做了”。
经鉴定,被倒可乐的ATM机物损达37635元,刘某事后向银行进行了赔偿。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告人刘某系自首,并作出赔偿,情节较轻,依法免于刑事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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