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母亲上厕所抱走婴儿 男子犯拐骗儿童罪被判2年
来源:新京报 发布时间:2016-02-26 12:04:10
张应福因涉嫌犯拐骗儿童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张应福因涉嫌犯拐骗儿童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张应福因涉嫌犯拐骗儿童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张应福因涉嫌犯拐骗儿童罪在朝阳法院受审。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新京报快讯(记者刘洋)套近乎取得信任后,张应福利用帮婴儿母亲临时照看孩子的机会将婴儿抱走。2月26日上午,今年26岁的张应福因涉嫌犯拐骗儿童罪在朝阳法院受审,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2年。

趁母亲上厕所抱走一岁婴儿

1990年生的张应福身材矮小,语速低且快。他说,自己2013年来的北京,在宾馆、饭店打过工,月薪两三千块钱。在京打工期间他在望京、天通苑都住过,家里有母亲和姐姐,姐姐出嫁后,母亲靠他打工养活,家庭条件不好。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应福于2015年10月16日12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东辛店村,让高女士帮助其找房租住,后借高女士上厕所让其照看1岁儿子小华(化名)之机,将小华抱走。并于当日购买次日回原籍贵州省的火车票一张,后入住朝阳区劲松九区904号楼鼎润宾馆。张应福于同日19时许在其登记入住的宾馆被警方控制。

公诉机关认为,张应福使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长达7小时之久,给监护人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折磨,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拐骗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自称逃跑时一直想着还孩子

高女士说,事发前,她在朝阳区常营区一美食街遇到了张应福,两人此前因租房接触过,问他在哪住,张说正在找房,就互留了手机号。案发当日11时许,张打电话约她看房来到了东辛店村。期间她想上厕所,就让张应福帮忙看着孩子,但回来就找不到孩子了。

发现孩子没了,她头脑发懵, 一边给张应福打电话,一边满村寻找。然而,不论打多少次打电话,对方都说“马上到”,后来就不接了。急得她给丈夫打电话,到处找孩子未果后报警。在警察接通了张的电话说了句“喂”,张应福关机。

“我当时头脑发热,一时糊涂。”庭上,张应福解释说,等了十几分钟,他就把孩子抱到旁边菜市场玩。大概几分钟后,接到了高女士电话,让他把孩子抱回来,并告诉他已经报警。“我当时没有想那么多,正好旁边有出租车,所以我就打出租走了,打到地铁站后去了车站,买火车票。”他称整个过程中,虽在逃离,却想还孩子来着。

两次被路人怀疑与孩子关系

张应福此前在公安机关的多次供述中则说,他想把孩子带回老家给自己妈妈养。

检方表示,他的一系列行为并未反映出他想把孩子送回去。首先,知道孩子妈妈报警后,如果害怕,正确的做法应该是送回去,而不是走得更远;买票后称后悔想送回孩子,却到车站宾馆住宿,并没有送回去的动机。其行为已经造成了诱骗被害人脱离监护人的监督。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拐骗过程中,曾经有两人对张起过疑心,在过地铁安检时,安检员问他孩子是不是他的,后入住宾馆时,服务员也问过,他都回答“是我的”,成功骗过。

经过合议庭合议,该案当庭宣判。朝阳法院认为,张应福构成拐骗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张应福表示上诉,并坚持称当时想把孩子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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