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森股份因虚假披露遭罚30万元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2-29 19:18:44

02月29日讯

步森股份(002569)2月29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近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责令步森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王建军给予警告,并处以5万元罚款;对寿鹤蕾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对吴永杰、马礼畏、陈智君、王玲、潘亚岚、蒋衡杰、章程给予警告。

步森股份在与康华农业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披露了存在虚假记载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重组对象康华农业 2011 年至2014年4月30日期间主要财务数据中,资产和营业收入存在虚假记载。鉴于步森股份主动申请撤回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导致康华农业未能借壳上市成功,客观上起到了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作用,步森股份及相关责任人员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具有依法从轻、减轻情节。

步森股份表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虚假信息披露行为向步森股份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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