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完善国债期货制度建设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3-03 09:00:20

证券时报两会报道组

全国政协委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今年递交了4份提案,其中3份提案聚焦国债相关制度建设,分别是《关于尽快放行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建议》、《关于推出2年期国债期货产品的建议》、《关于取消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策的提案》。

为何提出《关于尽快放行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建议》,贾康表示,从成熟市场经验来看,上世纪70-80年代美国利率市场化进程中,大量银行因利润缩水而倒闭,利率风险管理手段缺失是重要原因。随着我国存款利率上限管制取消,利率波动幅度明显加大,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压力凸显。为此,商业银行通过参与国债期货来对冲风险,进行业务创新就显得比较重要。

贾康表示,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时机已经成熟,尤其是国债承销团和国债做市商银行参与国债期货,有助于提高商业银行国债承销积极性,对冲做市商存货风险,增强国债二级市场稳定性。

他建议以国债承销团和做市商银行为切入点,尽快制定、出台商业银行开展国债期货业务政策,尽早放行商业银行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在《关于推出2年期国债期货产品的建议》中,贾康认为,2015年以来,人民银行放开存款利率上限,使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关键一步。在此背景下,利率波幅加大,各类债券持有主体面临的利率风险凸显。作为债券市场基础性避险工具,国债期货顺应利率市场化改革要求,发展空间日益广阔。从现实出发,应加快创新步伐,建议尽快推出2年期国债期货品种,完善国债期货产品体系,更好服务于市场和实体经济。

贾康表示,当前我国5年期、10年期国债期货已经成功上市并平稳运行,基本具备了中长期利率风险管理及收益率曲线建设的基础。在此背景下,加快推出2年期品种,将是健全国债期货产品体系、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建设的关键一步。

在《关于取消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策的提案》中,贾康认为,现行税收制度下,我国企业和个人持有国债获得的利息收入免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这一政策对提升投资者认购国债积极性、促进国债发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深入和债券市场发展,这一政策与当今市场化的金融环境已显得不相适应,不利于健全国债收益率曲线及降低财政实际融资成本。从改革与发展的全局考虑,建议取消国债利息收入免税政策。

在操作层面,贾康建议将企业持有记账式国债获得的利息收入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将个人投资者持有记账式国债或储蓄国债获得的利息收入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应做好必要的宣传工作,使投资者特别是个人“散户”知晓实际收益水平将与过去大体相当这一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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