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城乡道路甚至机动车道上随处可见老年代步车,其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越来越多。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表示,代步车不能成为“三不管”的法外产品,将从支持消费者诉讼入手,启动对代步车问题的维权工作。
中消协相关负责人介绍,代步车不是汽车,不是残疾人专用车,但目前市场上打着所谓助残、助老代步车噱头的车型却卖得红火。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市场上销售的代步车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也无法取得汽车牌照,按照规定不准上路行驶。部分经销商在销售时往往故意向消费者宣称车辆不需要上牌,不需要驾照,也不需要购买保险,交管部门也不会查处。消费者因此对驾驶老年代步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认识不足,与代步车有关的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2014年,安徽省一位残疾老人驾驶“温心”牌四轮助残代步车发生交通事故,老人与妻子在事故中死亡。司法鉴定指出涉案车辆不属于“残疾人专用汽车”,而属于“机动车”。厂家生产“温心”牌四轮助残代步车并未获得国家关于生产机动车的公告许可。目前,死者家属已将生产厂商告上法庭。
这位负责人表示,打着助残、助老名义出现的代步车已是全国性的消费维权问题。如果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将会危害更多消费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根据新消法规定的公益性职责,中消协将从支持安徽消费者提起诉讼的个案入手,展开对代步车市场情况、质量问题、安全隐患、社会管理等调查及维权工作,以引起相关部门和社会的关注,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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