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丽萍:建议完善市场操纵认定标准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6-03-04 08:23:38

支持上市公司用股份支付方式“走出去”

全国人大代表、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昨日在广东团驻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她将针对完善对市场操纵行为的认定标准提出建议,推进支持上市公司用股份支付手段“走出去”的政策落地,同时探讨创新引领发展方面的工作。

据悉,2010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86种刑事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作出了规定。其中,对公安机关经济犯罪侦查部门管辖的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案,以及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的立案追诉标准等作出了规定。

宋丽萍表示,当时对认定标准的制定主要是针对做庄等周期比较长的市场操纵行为。她强调,当前新型市场操纵案例较多,针对目前较多发生的短线交易、跨市场操纵、信息操纵等新的违法违规行为缺乏追诉标准,现行的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标准存在不适应市场新形势的情况。她建议借鉴2012年6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内幕交易专门出台司法解释的做法,出台针对市场操纵的最新司法解释,以大大提高对证券期货市场内幕交易查处的力度、提高司法效率,准确认定市场操纵行为,让违法者受到处罚,从而增强投资者的信心。

宋丽萍还表示,从近期上市公司公布年报的情况可以看到,一些上市公司正在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企业有“走出去”的行动,但在并购等操作中用股份支付在法律、政策方面还很不完善,不足以支撑上市公司进行海外并购等行为,“我将在两会上提出修订相关法规的建议,以期能够支持上市公司用股份支付的手段‘走出去’。”

她透露,有关部门已经开始了解该领域动态并推动修订相关规则,但进度比较缓慢。她指出,目前对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上市公司的一些政策已经不符合当前的形势,致使交易成本非常高,相关政策应进行修改。

宋丽萍表示,中央提出去库存、去产能、去杠杆、降成本,目前上市公司运作成本中还有很大的下降空间,用股份支付不但可以降低上市公司的融资压力,方法也很灵活,还有利于上市公司展开国际化布局。她强调,降低上市公司成本,实际上就是提高上市公司盈利,增加投资者回报。

宋丽萍指出,目前国内证券市场上有2800多家上市公司,一些企业所处行业发展前景非常好,跨境并购发展特别快,如文化传媒、生态保护及环境治理、消费等,这些都是落实中央供给侧结构改革的亮点,并且相关上市公司业绩特别突出,这些都是我国经济升级转型的亮点,表明我国经济转型有实质性进展。她指出,如何支持这些企业的发展,将一些优质资源整合到上市公司里、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实现一个多赢的市场,这是本次两会期间值得探讨的话题。

“五中全会提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生产力,深交所发展创业板多年,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有深刻的体会。因此,我们将会在创新方面不断向前推进。”宋丽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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