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监会重罚股东违规减持的同时,仍有不少上市公司依然“我行我素”。
《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显示,今年以来至少有24家上市公司发布了股东或高管违规减持的公告,再加上被交易所点名批评的奥飞动漫、广博股份、艾迪西以及科大讯飞等,股东违规减持的上市公司至少达到了28家。据不完全统计,违规金额超22亿元。
仔细查看,上市公司股东违规减持的类型,绝大部分是违反《证券法》第八十六条“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在报告期内和做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的规定。
上述28家违规减持的上市公司中因上述原因就有13家,而窗口期违规减持的上市公司则有4家,分别为奥飞动漫、科大讯飞、广博股份及皖江物流。其中皖江物流更因为公司前监事减持行为同时违反《证券法》三项规定,而被证监会予以公开谴责。
皖江物流前监事遭公开谴责
随着上市公司年报及季度陆续披露,今年2月份以来,深交所对“窗口期”违规交易发布了多份监管函,涉及多家上市公司。
3月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奥飞动漫副总裁陈德容发出一份监管函。监管函内容显示,2月29日,奥飞动漫披露年度业绩快报,但公司副总裁陈德容却在公司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也就是2月23日卖出公司股票87500股,交易金额达358.75万元。
除奥飞动漫外,科大讯飞、广博股份及皖江物流在今年被曝出股东窗口期违规减持。
具体来看,深交所3月1日发布的监管信息,广博股份拟于2月29日披露2015年度业绩快报,但公司董事胡志明在2月25日以67.14万元买入公司股票2万股;2月22日,深交所网站披露,科大讯飞2015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期为2016年3月15日,而吴相会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于2016年2月15日卖出公司股票20万股,交易金额为565.18万元。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与深交所直接点名批评及股东单一违规行为不同,皖江物流监事的减持行为同时违反了《证券法》三项规定。
2月4日,皖江物流发布公告称,经查明,2015年10月20日,皖江物流监事艾强买入公司股票10万股,成交均价6.156元/股,成交金额61.56万元。次日,艾强又将上述股票全部卖出,成交均价6.15元/股,成交金额61.5万元。
另经核实,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披露了三季报,艾强前述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天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艾强卖出股票的行为,也违反了《证券法》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短线交易的规定;同时,艾强的减持行为还违反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18号》第一条关于“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以下并称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规定。对此,证监会对监事艾强予以公开谴责。
至少28家公司违规减持
除上述4家上市公司股东窗口期违规减持外,《证券日报》记者根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显示,还有24家上市公司违规减持。具体来看,因违反前述《证券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上市公司共有13家。
因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8号公告中有关“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规定的上市公司共有11家。
其中,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达建设”)同时违反了短线交易及减持未及时披露的规定。
2月2日,腾达建设发布公司称,2015年8月24日,职工代表监事林欢买入腾达建设股票28000股,成交均价为4.88元/股。9月8日,林欢卖出腾达建设股票5000股,成交均价为4.24元/股。10月8日,其才将上述事项告知公司,并完成股份变动情况填报。根据公司公告,监事林欢在6个月内买入股票又将其卖出,构成短线交易。
另经查明,林欢未直接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其已主动承诺在未来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于法律法规允许其增持的时间窗口开启时即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不少于5000股,为此,证监会酌情从轻处理对腾达建设监事林欢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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