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韩天博)昨天,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政府就“水榭花都业主在电梯内死亡”事件通报称,电梯维修人员过失系造成死亡直接原因,已对相关责任方立案调查。
3月1日,维修人员在水榭花都小区12号楼一部因故障停用的电梯中,发现一具女性尸体。昨天上午,高陵区网信办发布公告称,经查,死者系小区43岁吴姓独居女子,未发现明显外伤痕迹,排除他杀可能。
公告称,1月30日,接业主反映后,经物业联系,专门负责该小区电梯维护的2名维修工抵达现场,发现电梯停在10-11层之间,机房钢丝绳有脱槽断股问题。维修工向轿厢喊话,询问是否有人,未听到应答,以为轿厢内无人就切断了电源,将电梯原地停止运行。经查,造成当事人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维修人员未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没有打开轿厢检查就切断了电源,停电后没有确认电梯内是否有人被困,工作存在严重过失。
昨晚,高陵区委宣传部发消息称,警方已对相关责任方立案侦查,对负责小区物业的西安惠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展开刑事调查,直接责任人亢某、徐某已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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