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电梯监管空白亟待填补
来源: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发布时间:2016-03-07 07:00:46

统计显示,2015年,质检部门集中整治隐患电梯达10.1万台。但不可忽视的是,这些被整治的电梯多位于公共区域,而作为“私人定制”的家用电梯却很少得到关注。

在从事电梯生产、销售已逾20年的蒂森克虏伯电梯北京分公司负责人印象里,最近两年,该公司的事业重心开始由公共乘客电梯转向家用电梯。中国电梯网创始人、从事电梯行业多年的专家姚永其透露,安装在私人住宅中、仅供单一家庭成员使用的家用电梯在我国的年产量约为8万~10万台,年销量已达1万台左右。

那么,家用电梯的安全状况如何?

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了几家制造家用电梯的公司,这些公司多数表示,购买别墅电梯的业主会优先考虑价格与外观因素。

“我国电梯安装讲求的是美观而非实用性,也未优先考虑老人。”姚永其说。

专业人士透露,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要求电梯生产商提供更大面积的轿厢或更快的速度。这种过于注重外观、装饰,而不注重家用电梯安全的选择成为选用家用电梯的误区。

电梯安全主要体现在两个阶段:一是电梯安装前的自身设计与安装;二是电梯后期的日常维护与保养。随着电梯制造技术的不断完善,目前事故频发多源于后者。

姚永其指出,维保工作很重要。但一年免费维保期过后,很少会有业主续签厂家做维保。维保不到位,监管部门可以要求公用电梯停止使用,但家用电梯缺少这样的强制措施。

“在实际情况中,家用电梯因为使用量少,很少会按照规定一个月两次维保。”他说。

不同于公共型电梯使用频次高、安全措施强、承载人数多等因素,家用电梯的私密性高、专属固定的家庭成员以及较短的楼层距离等特点,使得其整体的安全性比公共区域更高。

姚永其说,一般的写字楼电梯使用5万次就容易出事故,公用电梯一般使用15年,家用电梯则可用30年。

但这并不表示对家用电梯可以“高枕无忧”。目前,我国对家用电梯验收尚无明确标准。

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对于发生事故只造成个体伤害,不影响公共安全的,按照设定的压力、容积、功率、速度等参数,将其排除在外。如常压锅炉和容器、家庭自用电梯等。”

“家用电梯使用的是一个颁布未超过10年的推荐性标准。第二,家用电梯的运行速度有限制,国家不会强制验收。家用电梯出事故少、事故危险程度低,很少有人纠察。”姚永其说。

按照规定,家用电梯在300kg以内不需要质检部门进行安装检测(非造成群体性伤害的产品,可以不经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姚永其指出,家用电梯质量合不合标准应该由国家(至少是省级)机构来检查,而不是由地方检查。监管要从家用电梯的设计、推广和验收来实现。

那么,如果家用电梯出现事故,谁来负责?部分商家表示“出事是厂家负责”,也有部分商家称其“要分情况看待”。“家用电梯使用频次少,出事较少,没有明确的规定来区分责任。”姚永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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