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法院去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3万余件,一审审结的刑事案件有7万余件,但其中约有1万件为醉驾案件。”
3月10日下午,在全国人大江苏团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院院长、党组书记许前飞透露了上述信息。
许前飞由此反问,“我们打击刑事犯罪的重点在哪里?”他强调,对于某些行为犯不能一律入刑,建议在立法时设置严格的门槛和限制条件,“任何一种行为通过立法入刑都要特别慎重,要考虑具体情节轻重”。
据许前飞了解,江苏去年审判的约1万件醉驾案件中,农民酒后开摩托车的情况最多。他说,有人刑满刚放出来,弟兄们喝酒庆祝完,刚发动摩托车,又被抓进去判三个月,令人啼笑皆非。
“醉驾入刑规定很死,比它严重得多的刑事案件可以判缓刑,但醉驾不行,必须判拘役。”许前飞说,“监狱人满为患,我们何必把有限资源用来关喝酒的人?”
许前飞认为,对于情节轻微的酒驾者,拘役的执行方式可以变通,不必全部关起来。“比如,让他戴上黄袖章每天在大马路上指挥交通,受受教育,晚上回家睡觉就可以了。”
他还举例称,有的电动车名义上是非机动车,但速度已大大超过国家标准,酒驾电动车反而不会入罪,造成执法上的混乱。
许前飞认为,对于醉驾、考试作弊“枪手”入刑等新的司法实践,应非常慎重,对具体情况分门别类弄清楚。
许前飞还表示,近年来全国人大立法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立法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特点愈发明确。从死刑罪名的减少,到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领域立法的推进,再到如今《反家暴法》的出台,都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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