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杜燕)截至去年底,北京市已有1200余个经营单位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2亿元。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市消费者协会今天联合主办“新消费我做主”主题纪念活动。北京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营者首问制度和赔偿先付制度(即“两项维权制度”)的建立情况时表示,一直以来,该局积极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在经营单位先后推行一站式退换货、小额消费争议快速和解、客诉中心、先行赔付基金等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截至去年底,北京市已有1200余个经营单位建立了多种形式的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达2亿元。
同时,选取一批基础好、实力强、有意愿的大中型商业企业和相对成熟的商业区域作为重点推进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的企业自觉建立健全和解机制,促进赔偿先付制度与快速和解机制的落实。
北京市消协今天还宣布了《赔偿先付制度和消费争议快速和解机制重点推进单位名单》,重点推进单位共235家。消协倡议广大经营者强化诚信经营意识,提高消费服务水平,不断发挥企业的第一责任人作用,并向社会各界呼吁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弘扬“诚信、公平、法治”文化,践行科学理性消费,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负责人提出,要认识到“两项维权制度”在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中的重要性,发挥重点企业表率作用,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引导社会多方参与,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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