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首席记者 赵倩 北京报道
身材高大的王海出现在成都商报记者面前时,并不会太引起人注意。他并没有戴他招牌式的墨镜,那个他过去二十一年的打假生涯中如影随形的个人标识。但一说到拍照,那个黑色墨镜转眼间就又出现在他的脸上。
这个曾顶着“打假英雄”帽子的男人,如今43岁。伴随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出台,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让消费者维权变得更容易了。如今的王海好像不如当年那个一直在呐喊和战斗的“打假偶像”。微博粉丝只有10万的他,连“网红”都算不上,虽然他的个人介绍依然是“打假第一人”。
但越来越多的职业打假人群体的出现,消费维权进入一种常态化,而王海,也仅仅是众多职业打假人中的其中一位。
当网购成为一种人们重要的消费方式后,已经开始有职业打假人专磕电商。刘艳青,半个月内起诉了30多个案子,居然都是和网购有关的。他说,他挑完刺以后,经营者肯定会改善,这算为以后的消费者扫了雷。
职业打假人,从野蛮生长到理性维权,走过21年。如今,他们更愿意被称为是建设者。“推动相关法律的完善,在法律底线内索赔。”
王海
“我个人追求是做一个建设者”
“今年不排除去打网红,打微商”
有着4家商务调查公司的王海,目前公司员工有30多人,多是律师和调查经理。去年一年办理500个以上的案子,金额在1000万以上。公司主营三种业务,帮消费者维权打假;知假买假;受雇于企业,替企业打假。第三种,是他生意的重头。
和以前相比,王海的曝光减少了,但和政府部门的合作增多了,一年400多次。他变得更温和了,而不是动不动“开掐”。用他自己的话说,叫做“理性的热血”。
“我个人追求是做一个建设者。建设性地解决问题。”王海一直没有变的,是思路的清晰和滔滔不绝的表达欲。他说,他期待推动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推动中国人诚信的提高,以此推动法律的前进。
如今和层出不穷的“网红”相比,王海并不是一个随时随地都有网络热度的名字。他发一条微博,评论和转发经常只有几个或者几十个,“没有刻意经营,也不想过于抛头露面,做网红不是目标。”
王海对于如今的“网红经济”显得不屑一顾。他提到,很多网红开店,卖各种化妆品和服装,但不少都是地摊翻新的,劣质产品也相当多,“今年不排除去打网红,打微商。”
王海如今琢磨的是如何推动中国“吹哨人法案”(举报人分享罚款)的建立。他说,他此前举报耐克,政府部门给予的封顶奖金最高也就是十万元。而如果能建立“吹哨人法案”,将对企业的罚款30%到50%分给举报人,会让每一个知情人,即使是企业高管也有动力成为一个义务监管者。
王海的另一个目标,是期望推动能博弈经营者的消费者组织,他给这个还在他脑子里打转的组织起了一个接地气的名字“孩他妈协会”。王海说,“孩他妈协会”可以搞实验室,随时检测各种商品;可以派出侦探调查每个企业的生产,可以出检测报告。洋奶粉的价格暴力不会发生,也能对抗具有霸王条款的格式合同。“如果孩他妈协会100万人,定价消费者都可以参与。”
刘艳青
从商场打假转战网购打假
足不出户还能轻松截屏取证
有着15年打假经验的刘艳青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他的办公室藏身于北京苹果园附近的一个老居民小区里的两居室。他的公司,目前只有五六个员工。主要的业务,当然就是打假。去年一年,在扣除员工工资以及各项成本后,刘艳青的打假净收益在80万左右。
“我现在85%的案子都是电商打假。”曾经把北京50多家的大型商场都至少打过一遍的刘艳青,如今更多的时候却都在和电商们死磕。第一次的电商打假发生在2013年,他在网上买了4000元的某知名品牌的化妆品,送去该品牌中国总部检测,得出外包装与正品不符的结论。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过了6个月,他获取了4000元的赔偿。
研究各种司法解释
按照刘艳青的性价比,这次“网络打假”的初体验,在他打假生涯过程中,并不算一桩“好生意”。可这个个性有些执拗的北京男人,觉得对方轻描淡写只说“监管失误”的态度刺伤了自己。他开始从商场打假转战网购打假。
在刚刚过去的半个多月,刘艳青向各种电商网站索赔的案子有30多个。之所以从实体店转战电商,刘艳青有自己的理解。他说,虽然网购打假感觉比实体店难度大,比如无法直接和主管人沟通,只能电话沟通,也容易被拒绝赔偿,但是和实体店相比,网购足不出户就能打假,还能轻松取证截屏,截屏的证据进行公证保全,在证据上很有说服力,索赔成功的比例也会更高。
仅仅只是初中毕业的刘艳青,研究了包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以及最高法院的各种相关司法解释。为了针对珠宝首饰打假,他专门拜师,去学习了珠宝鉴定,对于相关行业标准烂熟于心。这让他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网上一搜,就知道哪些商品即使在描述上就存在虚假宣传或其他板上钉钉的问题。
2月26日,刘艳青在京东商场购买了一条标明为“波罗的海琥珀蜜蜡手串”,价格为优惠价1799元,而原来的定价是17990元,相当于一折。刘艳青从购买商品,到提出索赔,到商品退回,货款退换,2500元赔偿款拿到手,一共只花了4天时间。
刘艳青拿出一套珠宝首饰的国家标准以及国家发改委关于《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有关条款解释的通知。这两个文件,是他迅速索赔成功的依据。他说,在这条手串的网购页面,产地明明是大陆,名称却标着波罗的海,这就涉嫌虚标产地。而这条手串上架时间是2月24日,原价标着1万多,必须要有原价销售的成交记录,否则就是虚标价格。
曾在电视上看王海打假
因为2014年《民事诉讼法》的修订,规定网购纠纷可在收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这让刘艳青的电商打假事业多了利好消息。他笑称,自己可以就在家门口的石景山法院告遍全国的他认为有问题的电商经营者们。
刘艳青的电商打假流程已经完全可以流水化操作。他会事先对员工进行食品类、服装、珠宝类等商品的标准化培训,然后让员工们找出描述存有问题的商品,他自己再进行筛选,确认无误后下单。“一打一个准。”
不过,刘艳青这个名字,对于很多网购平台来说,并不是一个受欢迎的名字。他的亚马逊账户被以“违反网络交易规则”注销过。再或者,经营者会告诉他商品缺货,让他选择退货。“我进了电商黑名单,但没关系,我还可以注册很多个其他账户啊,怎么着都有十多个。”
开过出租车,开过小卖部,卖过羊肉串的刘艳青,当年曾在电视上看王海打假。在踏入职业打假人这一行后,发现这个带一点个人英雄色彩的行业,给他带来前所未有的自信心。
他曾被店家“威胁”,要举报他敲诈勒索。可这个有一点“混不吝”的刘艳青是这样回应的:“如果说我敲,我是按照法律规定内在敲,少一块不干,多一块不要。”
冯志波
“去年一年索赔案件几乎全部胜诉”
“我倒是希望假货可以越买越少”
1997年开始打假的武汉人冯志波,如今生活在广州。他有两个身份,一个是职业打假人,另一个是服装经营者。他说,正因为自己打假,也清楚违法经营的成本代价,才会让自己做服装生意时更加谨慎。
2013年,最高法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一条,因食品、药品质量问题发生纠纷,购买者向生产者、销售者主张权利,生产者、销售者以购买者明知食品、药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仍然购买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意思是说,就算是知假买假,也不影响索赔。
去年,冯志波把主要精力放在了食品打假上。一整年,他都在和添加了鱼肝油的普通食品死磕,起诉索赔,大概拿到了上百万的赔偿金。 “职业人士把有问题的商品买了,那么留到消费者手上的就少了,从这个角度来讲,对市场是有好处的,我倒是希望假货可以越买越少。”
去年一年,喜欢较真的冯志波的索赔案件,几乎全部都胜诉。唯一一个一审败诉的案子,二审改判了,拿到判决书的冯志波有些欣慰,这意味着他百分百的胜诉率。他认为,这是更完善的法律在保障他的正当维权。
说/法
一个律师眼中的职业打假人:
打假有利于市场规范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从他个人来说,职业打假人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就不要用道德去绑架他们。职业打假人的存在,对于市场净化是有好处的,对于消费者利益来说也是有好处的,也会让合法企业受到保护,有利于市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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