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谎称父亲撞死人 把儿子托给邻居代养后消失
来源:财经时报 发布时间:2016-03-14 06:05:20

3个月前,年轻妈妈小韩抱着一个4个月大的男婴,敲开了省城临泉东路陈大郢社区里万女士的家门。小韩称,其父开车撞死人,要赶回肥东老家,请万女士给孩子当几天保姆,日薪140元。直到昨日,小韩仍未出现,万女士虽然一分工钱没拿到,仍尽心照顾着被生母弃养的男婴。 3个月来,她已花费上万元。肥东县警方调查发现,25岁的小韩育有三个孩子,去年与丈夫离婚后获得了男婴的抚养权。目前,警方正积极寻找小韩下落。

[谎言]

自称父亲开车撞死人 把儿子托给邻居代养

万女士家住陈大郢社区某栋2楼,去年12月10日,租住楼下的女子小韩抱着一个4个月大男婴找到她家,“小韩说,她的父亲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撞死人,她要赶回肥东县老家处理事情。”万女士说,“小韩求我帮她照顾几天孩子,最多一个星期就回来。孩子每日照料费一天140元。”万女士答应了。可万女士没想到的是,小韩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看过孩子。“小韩失联期间,曾给我发过一条短信,说她在三亚回广州的路上,过年前能把孩子接回家。”万女士称,短信是2月5日发来的,“可我一直等到了除夕上午,还是没见到她。”万女士的父亲说,过年之后到现在,他和女儿始终联系不上小韩。

[困局]

邻居抚养自掏万余元 经济吃不消只好报警

“孩子一个星期喝完一罐300元的奶粉,用完一大包纸尿裤。”万女士告诉记者,小韩出走的三个月,她不仅一分钱工资没拿到,还自掏了一万多元给孩子买奶粉和纸尿裤,“家里的土鸡蛋,我舍不得给我15岁的儿子吃,也得保证这孩子的营养。”万女士坦言,“这样沉重的负担再延续下去,我实在吃不消了。”小韩的身份证复印件显示,她1991年出生,家住在肥东县八斗镇。三天前,万女士去八斗镇打听小韩的下落,未果。万女士说,经辖区派出所调查,25岁的小韩育有两女一儿,最大的女儿已有10岁了。去年,小韩与丈夫离婚后,获得了男婴的抚养权。12日,八斗镇派出所陈姓副所长向记者证实了万女士的说法,表示警方正积极寻找小韩的下落。

记者多次联系妈妈未果 孩子生父外公拒绝抚养

万女士说,三个月来,小韩租住处始终屋门紧锁,她多次敲门无人应答。昨日,记者多次拨打小韩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给她发信息没回复。记者随即联系上男婴的父亲徐磊(化名)。“去年,小韩跟我离婚了,法院把儿子判给她抚养。”徐磊称自己不便露面,“现在两个女儿都是我来抚养,再抚养儿子实在没有精力,既然法院把儿子的抚养权判给前妻,就让她来带。” 采访中,记者得知小韩的父亲居住在肥东县梁园镇,记者随即联系上她的父亲韩师傅。“女儿生儿子的事情,我根本不知道。”听到女儿说他开车撞死人了,韩先生气愤地说,“我连车都不会开,怎么上高速公路撞人?”韩师傅说,女儿不到15岁就跟别人生下了孩子,“前两年一回家,就跟我要钱,这样的女儿我实在不敢认了。”韩师傅拒绝替女儿抚养这个孩子。

[进展]

男婴爷爷奶奶愿意抚养 律师称家人可变抚养权

此男婴被生母弃养,他的爸爸和外公也不抚养。一遭下来,当了三个月“妈妈”的邻居万女士只好把孩子抱回自己家。不过在昨天,该事件有了转机。万女士告诉记者,家住肥东县八斗镇的曹师傅是男婴的爷爷。当日一早,60多岁的曹师傅托亲戚联系上她,称自己和老伴儿愿意接过孙子的抚养权。可如何操作,老两口有些拿不准,“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母亲,作为孩子的爷爷奶奶,未征得母亲的同意,可以抚养孩子吗?” 对于此事,安徽盛鸿律师事务所律师程林认为,小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遗弃,但孩子没有发生受伤或死亡等严重后果,所以她的行为没构成遗弃罪。对于孩子如何安置?程林认为,最好由孩子的父亲出面,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或者由村委会指定孩子的爷爷、奶奶等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同样具备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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