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主题背后的消费变迁:出现二十年 一年一变化
来源:济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03-14 14:02:49

“讲诚信,反欺诈”,1997年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确定了当年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这也是我国首个“3·15”主题,至今20年,中消协每年都会推出一个主题,每一年的主题都有变化。这变化背后,彰显了我国经济社会的变迁。

20年主题

大致可分为四大阶段

第一阶段:1997年到2002年

这6年的主题中,有4年将“消费”放在最后,体现的是商品供应充足的时候,如何消费。

这一阶段时间跨度主要在我国“九五”计划期间,一方面,人民收入不断提高,购买力得到提升;另一方面由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与经济的发展,商品短缺时代基木结束,市场结构由卖方市场转向买方市场。这时候,指导消费者“如何消费”就非常重要。

第二阶段:2003年到2005年

这3年的主题则主要集中在“维权”上。

在时间跨度上,这3年正处在“十五”计划中后期。一方面,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另一方面,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基本形成,对外经济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反映在消费领域,则是经济环境的变化带来的新的消费问题的出现。随着消费不断扩大,如何面对新问题,如何维权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第三阶段:2006年到2012年

虽然时间跨度较大,但也有一个共同点,主题中的“消费”全都在前面,体现的是消费在拉动内需以及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中已经占据了重要地位,这时怎样处理消费与其他领域的关系尤为引人关注。

这个时间跨度主要在我国“十一五”计划和“十二五”计划前期。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受国际和国内影响,一些问题也相应出现,如环境问题、经济结构转变问题、社会矛盾凸显和能源资源安全等问题,反映在消费领域,则更加强调其与可持续发展、生态环境、服务民生等之间的协调关系。

第四阶段:2013年至今

这几年的主题都突出了“新”的意义。体现的是随着新的消费形式出现,如何面对新消费、新的经济形态以及消费者地位的问题。

这一阶段时间跨度主要在“十二五”计划的中后期,我国的消费领域也发生了“新”的变化。一方面,随着收入稳步增长,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也正由生存型向发展型、由物质型向服务型、由传统型向新型消费升级,特别是“互联网+”的出现,推动了“新消费”的出现;另一方面,“新消费”则更加强调以消费者为核心。因此,这一阶段的主题除了“新”,也更加凸显了消费者的地位。

7个高频词每次“重现”意义都不同

记者对历年“3·15”主题统计分析后发现,除“消费”作为高频词出现过14次,“诚信”“消费者”“安全”“健康”“环境”“维权”和“责任”均出现过两次,且每次出现所强调的重点范围都有所不同。

诚信1997年、2004年

1997年的“诚信”,更多地强调其是经营者及市场中介机构在市场活动中最基本的商业道德标准和根本的行为准则;2004年除指出它是“企业的社会责任”外,又添加了一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商业欺诈行为”。

消费者1998年、2013年

1998年的主题将目光转向了农村,以“为了农村消费者”为主题,以唤起社会各方面对保护农村消费者权益的关注、重视和支持;2013年则面向全体消费者,提出“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安全1999年、2012年

1999年的“安全”,强调的是“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确保健康和安全,不致发生生命财产受损害的情况”;2012年则特别注重“对老人、儿童、农民等弱势群体的保护,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权益。”

健康1999年、2005年

1999年强调的是“人们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消费结构等要符合安全健康的要求”;2005年的“健康”则更加广义,既包括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也包括消费者的心理健康。

环境2003年、2006年

2003年的“环境”指的是“放心消费环境”;2006年除“消费环境”外,还有了“环保”的意味,即在消费领域,如何解决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节约资源,珍爱环境。

维权2004年、2005年

这也是历年主题中唯一连续出现同词语的情况。不过,前一个“维权”指的是消费者依法维护消费中合法权益;后一个“维权”更多的是要维护消费者生命健康权益。

责任2008年、2014年

2008年的“责任”强调了企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四方需要在消费中承担的责任;2014年为“新责任”,是因为当年3月15日起实施的新消法中进一步加大政府责任,明确了各级政府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新职责。

历年“3·15”主题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2001年绿色消费

2002年科学消费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2004年诚信·维权2005年健康·维权

2006年消费与环境2007年消费和谐

2008年消费与责任2009年消费与发展

2010年消费与服务2011年消费与民生

2012年消费与安全2013年让消费者更有力量

2014年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2015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2016年新消费我做主从投诉热点看消费领域“风向”变化“从横向看,每年的投诉热点从全国到地方,基本大同小异,但从纵向上来看,则能看出消费领域的‘风向’变化。”3月10日,在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企业座谈会上,槐荫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国安说。

据他分析,2010年以前,槐荫区的投诉热点集中在商品质量的投诉,且主要是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和食品三大方面,而近几年的投诉热点已经越来越趋于多元化,“相对集中的领域则转移到了汽车销售服务、商品房和网购”,除此以外,之前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的诉求也转移到了“安全、计量和价格上”。

以槐荫区受理的热点投诉为例,2015年,全区共接到商品类投诉2239件,其中,涉交通工具的投诉1366件,占商品类总投诉量的61%,且投诉量还呈上升趋势;与此同时,2010年之前还占据“老大”地位的日用百货类投诉则有484件,仅占商品类投诉的21.6%,以往排在第二位的家用电器的投诉占比则为11.9%,与去年持平。

从全国及我省的情况来看,“新消费”特别是网购的快速发展,使得它迅速成为近年来的投诉热点之一,无论是中消协还是省消协发布的2015消费十大投诉热点中,均有“远程购物投诉呈高发态势”的内容,且都排在第一位。

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2015年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情况》也印证了这一情况,2015年,我国网络购物投诉14.58万件,同比增长87.3%,与“十一五”末相比增长了77.67倍,连续两年排在服务类投诉首位。

所以,无论是传统消费还是新消费,“诚信”应当是其得以顺畅进行的基石,而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则是未来消费升级的方向,同样,也是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作者:周福宝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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