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后,前男友索要除湿机,而老爸又不愿归还,近日广州从化的林小姐陷入了两难境地。事情是这样的:林小姐与前男友认识半年,大家都刚毕业、在一个城区工作,前男友也经常来家里吃饭,春节前就买了一台除湿机给林家使用。但在交往过程中,两人发现性格、兴趣不合,对另一半的要求也各不相同,于是只能分手。但在分手第二天,林小姐就收到了前男友索要除湿机的短信,而且这台除湿机是俩人交往半年,前男友送给她家的唯一礼物。
分手第二天就索要除湿机
在沟通中,前男友解释:这台价值两千多块的除湿机,是给自己未来岳父家使用的,广东冬季、春季湿气重,家用很合适。但既然都分手了,当然就得要回来。
极品前任步步紧逼,林小姐只能答应归还。但林父却很有意见:送人的东西,哪有要回去的道理?而且他经常来我们家吃饭,我们还送过衣服给他,是不是也得要回来?要回来还有什么用?面对这个境况,最终林父怒回了一句:“春天过了就还他!”林女士哭笑不得。
分手后究竟能不能索要礼物呢?
除了分手后索要除湿机,近年来也出现不少因分手引发的财物纠纷。分手后索要手机、车辆、分手费、彩礼这类新闻层出不穷,最奇葩的要数去年6月的新闻:奇葩男友分手后索要买菜钱、烫发钱...那么情侣相互间的这些付出,分手后究竟能不能要回呢?
对此,广州的刘律师表示:恋爱期间,恋人互送礼物,这是一种赠与关系,男方把除湿机送给女方,那么赠与合同就生效,除湿机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除湿机归女方所有,面对讨要女方可以拒绝归还。但“彩礼”就不一样了,彩礼的性质是婚约,如果双方没有结婚、或者结婚后没一起生活、或者很快又离婚的,都可以讨论如何归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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