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起诉文化局非法扣押网购港台书籍获立案
来源:弧度 发布时间:2016-03-16 17:54:05

搜狐新闻弧度栏目今天(3月16日)下午获悉,浙江律师袁裕来诉宁波市江东区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非法扣押港台书籍一案,已由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此前弧度曾独家核实,3月4日上午,公安机关和文化管理部门执法人员一行五人前往袁裕来办公室,将他网购却未签收快递包裹的共计14本港台出版书籍当场拆封并查扣,称因配合调查其“涉嫌购买贮存非法出版物”。袁裕来认为上述查扣书籍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于3月7日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网购港台图书未收货 包裹半道被查扣

据袁裕来讲述,3月4日11时许他正在办公室打电话,并未锁门,突然有一行五人直接进屋。“我问身份,说是文化局的执法人员,也有公安局的”,他说,来者均身着便装,只有一人佩戴江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牌,其他人员并未出示工作证件,也未出示相应执法依据,但要求拆封一件快递包裹,“是我从淘宝的网上书店买的书,快递是他们拎进来的,说查到了非法出版物,要拆我的包裹。”

执法人员拆开包裹后,袁裕来拍下里面的书籍,他认为这些书籍没有问题。来源:袁裕来 

因阻拦未果,袁裕来的快递包裹被对方拆开,他当场拍摄的照片显示,这些图书包括《影响世界的圣经100大事件》、《在资本主义带来浩劫时聆听马克思》、《无敌——林肯不以任何人为敌人 创造了连政敌都同心效力的团队》《夜——纳粹集中营回忆录》、《我想活得像个人》、《蔡英文绕不绕得过中华民国》等。最终,宁波市江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人员将所有仍带塑料封皮的全新书籍查扣,《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称,这是因“调查袁裕来涉嫌购买贮存非法出版物一案的需要”,14本书将以“异地原物”的方式被保存在该局。

执法人员拆开包裹后,袁裕来拍下里面的书籍,他认为这些书籍没有问题。来源:袁裕来 

当天下午,搜狐新闻弧度栏目从江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大队证实这次执法行动,工作人员确认现场查扣袁裕来网购的共计14本图书,并透露“是公安叫我们一起过去,联合行动”。而对被查扣的书籍是否属于非法出版物,工作人员称暂无定论,需“送到市里进行专业的鉴定”。

袁裕来对此表示不满,认为上述人员查扣书籍的行为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程序严重违法,当即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起诉状递交一周 法院今日立案

起诉状称,在原告袁裕来包裹尚未打开之前,被告宁波市江东区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称发现其中是非法出版物没有事实依据,即使涉案书籍是非法出版物,因本案不具备强行检查、搜查原告包裹的条件,原告并无危害国家安全也未涉嫌刑事犯罪,被告或公安民警非法检查、强行拆封原告包裹取得的证据,也不能用来证明所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他同时强调,“这些书是港台出版社合法出版的,原告从淘宝网上的书店依法购买,网上书店都是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从书名来看,这几本内容没有问题,也不是所谓的禁书”,而被告在《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中认定原告涉嫌“购买贮存非法出版物”时,也没有明确什么法律规定了消费者购买所谓的禁书可以予以查处,为适用法律错误。

“本案涉及的问题特别重要,首先个人的信函和包裹如果能够随便检查、强行拆封,人们就无法正常生产、生活,社会就会人人自危。其次,如果随便将港台书籍认定为非法出版物而不准在大陆民众购买,两岸的文化交流就无法正常,进而会影响祖国统一大业。”在起诉状的结尾,袁裕来这样写道。

弧度了解到,拟好这份起诉状后,袁裕来于3月7日当天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寄出同城快递,运单信息显示,收件方签收时间为3月8日中午。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告诉弧度,该庭最终收到袁裕来起诉状是在3月9日。

按《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案件,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今天下午,弧度再次致电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后获悉,法院已决定立案,袁裕来也确认于16时许接到法院通知。

而向宁波市江东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执法大队询问“非法出版物”的最终鉴定结果时,工作人员称“已经送到市里了,还没出结果,我们不能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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