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3月8日,霞浦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海岛乡北礵村一居民报警称:其姐姐陈某荣于3月6日晚上在岛上失踪,要求出警帮助。
海岛乡北礵村位于霞浦县东南海域,四面环海,交通不便。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西洋边防派出所出警。由于当天风大无船上岛,边防所联系岛上辅警人员、村干部帮助进行寻找,在寻找过程中发现部分血迹,但未发现失踪人员。
接报后,霞浦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并电话指导岛上边防所辅警和村医疗所人员先期提取并保存发现的血迹样本。
3月8日、9日,海上连续2天风雨交加、天气状况恶劣,最大风力达10级,所有船只均无法出海航行。海况在3月10日上午略有好转,由宁德市、霞浦县两级刑侦组成的20人专案组立即乘船登岛,进行侦破工作。
此时距案发已将近4天,查找、搜集相关案件线索存在极大困难。且由于新一轮寒潮天气恰好于10日起影响霞浦县,并于11日、12日出现过程极端最低气温,进一步加大了侦查工作的难度。
经过地毯式搜索,警方先后搜集到带血迹的摩托车、遇害者生前所穿的靴子和带血迹的上衣等重要证物;并根据群众提供的信息,于3月15日傍晚锁定姜某华(男,24岁,海岛乡北礵村人)、施某滨(男,26岁,海岛乡北礵村人)两名犯罪嫌疑人。
经布控,专案组于3月15日晚10时许,在海岛乡北礵村将犯罪嫌疑人姜某华、施某滨抓获,两名嫌疑人于16日如实交代了犯罪经过。
据供述:姜某华、施某滨两人经事先预谋,于3月6日晚11时许窜至受害人陈某荣住处,当陈某荣独自一人回到家门口时,姜某华用身上上衣套住陈某荣头部并勒住其脖子,施某滨则上前抢走陈某荣的钱包和手机。
挣扎过程中,陈某荣扯掉套在头上的衣服并认出姜某华。因害怕事情败露,姜某华便将陈某荣勒倒并抱至房子附近,持砖头猛砸其头部致死。3月7日凌晨,两人用摩托车将陈某荣尸体运至后山海边一部队废弃哨所中藏匿,后姜某华分得赃款2400元人民币,施某滨得赃款2000元。
3月8日晚11时50分许,犯罪嫌疑人姜某华和施某滨经过商量,用事先偷来的绳子、铁钯和木棍,将陈某荣尸体合力抬到后山临海悬崖边,用石头捆绑后扔进海里。
3月16日晚9时许,专案组民警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押解回霞浦;17日上午11时,留岛的刑侦技术人员查找到被害人尸体。至此,经过七天七夜的奋战,该案成功告破。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和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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