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监管层对获取保险牌照审批应坚持原则的表态,成为业内解读社会资本涉“险”突破口的参照。
分析人士认为,保监会在监管方面将趋于严格,未被获准筹建的保险公司,其教训值得借鉴,相关企业应在保证自身条件过硬的前提下,适度介入保险业务。随着需求各异的上市公司分别借机涉足不同的产寿险业务,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在负债端和资产端的分化将加速显现。
监管申明“四原则”
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目前在保监会排队申请牌照的公司接近200家,表明社会资本对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保监会在牌照审批上坚持把握四个原则:一是企业自身条件要过硬;二是服务国家战略;三是关注空白区域;四是支持专业创新。
项俊波还强调,在社会资本进入保险业问题上,保监会将坚持“保险核心要姓保”,体现保险业“扶危济困、雪中送炭”的宗旨,在依法合规、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各类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投资保险业,不断发展壮大保险业。
实际上,保险资金与社会资本互相进入、融合案例正逐渐增多,并且在投资层次上已经出现分化。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一些投资表现为深度融合的产业,如保险与房地产,未来将成为保险资金扩大投资的主要方向,其投资形式多样,包括举牌,长期股权投资,另类投资等形式,有助于险企拓展业务;而对于一些消费类型产业,目前二者融合仍以财务投资为主要目的,形式也相对单一,未来具有丰富的合作空间。
近期,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公告寻求介入保险业务。锦龙股份拟与上海华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出资设立“前海华业养老保险有限公司”(暂定名)。华声股份拟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八家单位作为共同发起人,投资设立君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海峡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4500万参股发起设立南华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打铁还需自身硬
需要看到的是,社会资本寻求保险业务经营资质,其实也并非一帆风顺。今年2月,保监会发布批复文件称,由多家公司提交的关于申请设立“科畅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材料存在多方面问题,经研究审核,决定不予许可筹建。
在上述批复中,保监会指出,胜利精密、鱼跃医疗等公司申请设立的科畅财产保险公司主业定位为科技保险,但从经营发展规划等材料看,没有论证形成系统可行的商业模式,有关业务和盈利指标测算不准确。而且,截至2013年末,主要发起人苏州高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净资产与对外长期股权投资的差额无法覆盖本次出资额,不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针对境内企业法人向保险公司投资入股的情况,明确要求法人财务状况良好稳定且有盈利。保监会在监管方面趋于严格,未被获准筹建的案例教训值得借鉴。根据保监会“企业自身条件要过硬”原则的具体要求,一是企业要有良好财务报表,主要股东三年连续盈利;二是要有持续出资能力;三是股东社会信誉要好;四是要有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对社会资本而言,这也是介入保险业务的重要“入行门槛”,对此申请企业应该有清晰足够的认识。
“就近”涉足产寿险
在参与保险业务的方式上,社会资本通常采取增资、收购、新设等途径,上市公司亦成为其中的常客。从公开资料来看,这些上市公司在介入具体的保险业务板块方面都具有较为明确的指向性,分属不同板块的上市公司更倾向于以产业协同为基础开展保险业务。
结合现有情况梳理,与产业未来发展方向紧密相关的保险业务更成为上市公司的首选。来自房地产、养老、健康、医疗、制造业、传媒等板块的上市公司,纷纷借机涉足与主业关联千丝万缕的产寿险业务,以寻求进一步整合资源,扩大自身优势。某保险监管部门人士认为,上市公司布局保险业务,既可以通过完善金融功能提升自身市值,又可以通过保险业务获得金融“话语权”,这为企业今后的资本运作打开方便之门。
保险业内人士分析,在保险行业前端利率基本放开的背景下,社会资本设立保险公司最有可能在负债端先结合自身优势形成差异化竞争,进而在资产端影响到不同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风格。未来,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在负债端和资产端的分化或将加速显现。
从近两年保监会批复申请情况来看,社会资本寻求设立保险公司,并不能“长驱直入”,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要求。“预计随着越来越多的业外公司看好保险业并谋求参与展业,监管部门势必更加严格地审核发起人资质,以防范风险。”前述监管部门人士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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