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警方介绍,3月14日凌晨1点多,王女士报案称,自己在民族大道的一家酒店门前打出租车回仙葫,到达目的地后,发现车费比平时贵了两块钱,随后她和司机互不相让便起了争执。王小姐当时提出要报警,但是出租车司机坚决不同意。
出租车司机提出,如果王小姐不愿意给钱的话,就载她回原来上车的地方,说完就调头往回开。因为已是凌晨,王小姐在车上感觉害怕,在出租车行驶到琅东汽车站附近等红绿灯时,她便拉开车门下了车,并在路边拿出手机拨打电话报警。司机阻止未果,便将王小姐的手机抢走并离开了现场。
3月17日,警方将嫌疑人陶某抓获,搜出抢来的手机一台。经讯问,嫌疑人陶某交代,他原是南宁市某出租车公司的司机,名下出租车已不能继续营运。陶某没向公司申领换新车,而是开着这辆不具备营运资格的车继续上路,并购买顶灯以及计价器和假牌。
陶某还交代,自己作案时,本意并不是要抢乘客的手机,只是想阻止乘客报警。后来感觉乘客是想坐“霸王车”,所以拿走乘客的手机抵车钱。陶某还天真地认为,就算乘客过后找到他,只要给他车钱,他就将手机归还,这件事情就算完了。
3月18日,王小姐特别制作了一面锦旗送给民警。目前,陶某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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