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了3年房贷,却得知购房办理的住房贷款是一个三年期个人信用贷款。这些年每个月还款其实还的仅仅是房贷的利息,而贷款总额一分没少。
如今100多位业主将面临着贷款到期,需要一次性支付完贷款。他们不知道是谁欺骗了他们……
房贷每月2700元银行怎么只收1700元?
2013年,师先生在西安市黄雁村十字附近看上了名为“晶筑逸品”的楼盘。“当初说的是五证齐全,位置好又是现房,而且开发商还说可以办按揭,就在这购了房。”师先生说,
昨日,据多位晶筑逸品小区的业主称,他们都是2013年购房办理了按揭房贷。“当时是售楼的业务员领我们去秦农银行碑林支行(原西安市碑林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办理的按揭房贷。”师先生说,“我申请的是贷款35万,贷款期20年。”师先生给记者出示的一张制式贷款计算表上打印显示,借款人:师某某,还款年限:20年,本金:35万元,每月还款2619.82元。“这个表格是银行业务员给我出的,我也一直按照这个表的数额还款。”师先生说。
就这样在银行开了户办理了房贷,从2013年8月开始师先生每个月给这个账户打款2700元。“2014年央行调息,我想看看我的贷款受到影响没,就去看了下银行流水。这一看,似乎出了问题。”师先生说。
在这份银行流水中显示,师先生每月存入2700元,银行每月只扣1700元左右。“难道银行给我算错了?”师先生说。
“20年房贷合同”竟是三年期的个人信贷合同
“流水是有问题的,但具体哪里出了差错,我也不知道。”师先生说。华商报记者从这些业主口中了解到,在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并没有拿到和银行的贷款合同。“办按揭的时候,银行业务员拿出了一份制式合同的尾页,让我在上面签字。”师先生说,“当初签合同时,业务员说,这是制式合同,前面还要填一些内容,我们个人填容易填错,按照规定只用在最后一页签字就行。”“我从2014年4月就想要查看合同,问银行方面要,他们总是说等手续完善了再把合同给我们,就这么一直拖了下去。”师先生说。直到2016年元月,师先生听朋友说银行会公证合同,公证处会有合同的存档。“我去碑林公证处调取了自己的合同,这一看吓死我了。合同是三年期的个人信贷合同。银行每月扣的1700元实际上只是扣取的利息。贷款的35万元要在2016年一次性还完。”师先生说,“每个月多还的1000余元自己最后取走了。”
约100余人办理最早的3月28日到期
据了解,“晶筑逸品”一共540户,其中一百余户为村民安置房,还有一百余户办理了这种形式的房贷。
“我的今年3月28日就到期了。”业主李先生说,“当初签合同时,银行业务员只让我在尾页签了个字,至于合同的细则我压根不知道。”
昨日记者采访的30余位业主表示,他们在签订合同时均没有见到完整的合同。对记者没有看到合同条款就敢签字质疑,有业主说:“我们是一批批去的,一次去十几个签这样的合同,当时业务员说要省时间图方便让大家在尾页签字。大家想着是银行办事,就放心地签了字。”“银行业务员再三强调,这是制式合同,我们自己填容易填错,更改起来麻烦,让放贷时间拖得长。当时就中了邪似的签了字。”另一业主说,“至于贷款的真实细则我们压根不知道。”
据记者了解,最早到期的有近十名业主。“按照银行的说法,我们必须在3月28日一次性支付贷款总额。”业主们说,“否则就会进入征信系统黑名单。”
“如果当初银行业务员在签订合同时给我们大伙讲清楚,哪个正常人会选择这种形式的房贷?”业主们说,“我贷款了30万买房,每月给银行一千多元的利息。三年后再一次性还款30万,让银行白赚我三年五六万元的利息。办按揭需要的是还款周期长,买房并非紧急用钱怎么会去考虑银行这种短期高息贷款?”
银行开发商希望业主展期
昨日记者陪同30余位业主找到秦农银行碑林支行相关负责人。“我希望大家可以办理1年半的展期。”该负责人说。
据其解释,将原本3年的合同再延期1年6个月,“这一年半时间,开发商如果能给大家办好按揭手续,银行给大家转成按揭贷款。重新从2013年给你们算利息。你们之前多支付的部分退还给你们。”该负责人说,“如果这一年半的时间还是办不成按揭,由开发商给你们承担贷款总额,相当于你们只支付了首款买了房子。”
“如果现在你们不愿意签展期合同,银行不会问你们要钱会问开发商要钱。但系统自动会把你们拉入征信系统的黑名单。”该负责人称。这样的承诺也得到了在场开发商一代表人的认可。有业主希望该银行把这样的承诺写入合同中,但遭到了拒绝。现场开发商代表称,当初给售楼部培训的时候给销售人员说要给业主们讲是三年贷款。至于为何业主会理解成可办理20年按揭贷款,目前他们也不知道。
>>律师
在白纸或合同尾页签字时要谨慎
“从表面来看,合同上签了字这个合同就有法律效力。”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张兴茂律师说,“但按照业主的描述,可能存在合同欺诈嫌疑。”
“维权需要更充足的证据链,仅靠业主陈述(自己签合同时只签了尾页没看主页)难以让法官信服。尾页签字和合同内文笔迹不同是一个证据,但还需要更加充足的证据从而形成证据链才能使这些业主维权成功。”
张兴茂补充道:“任何时候签字都应当斟酌,尤其是在空白纸,或只有合同尾页签字时一定要谨慎。签字在法律上就代表了签字人的认可。一旦签字没看合同内容,或对合同一知半解,往往会给自己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华商报记者谢涛
交了首付款房子却被卖给别人
商洛的郭女士要退款,开发商还要违约金
华商报商洛讯(记者曾春)付了首付款,拿着购房协议书,等着开发商给自己办按揭,等了3年后,开发商竟然把自己协议购买的房子卖给了别人!如今楼盘已售罄,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上了银行黑名单,银行按揭办不下来。商洛的郭女士要求退首付款,开发商竟向她索要违约金!
买房人:拿着购房协议书,房子被卖给别人
2012年8月,郭女士看中了商洛城区香菊路的一处房子(期房),8月29日,她和开发商陕西奥星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购房协议书,协议约定,总房款43万多,除过她交过的首付17万多,剩下的26万多,郭女士须于2012年9月30日前付清,付款方式为银行按揭付款。
“签了协议后,我问售楼部的人,什么时候办按揭,但对方一直说不急。”3月14日,郭女士说,因为一直没办按揭,她也一直没给开发商付剩下的26万多。郭女士购房协议书上的房子,在2014年10月交房了,但郭女士仍因未办按揭未给开发商交清房款而没有收房。直到2015年年底,她才得知,自己的“房子”已经被开发商卖给别人了。
“这是明显的一房二卖,太过分了!”郭女士气愤地说,得知房子被卖,她想着从开发商处要回自己的首付款,却被要求赔偿总房款10%的违约金。
开发商:寄出信,就视为其知道我们要卖房子
3月14日下午,华商报记者看到,郭女士和开发商的购房协议上写着:郭女士签订购房协议后,如要求退房,须得到开发商同意,并向开发商缴付总购房款的10%作为违约金。对此,郭女士称,之所以她要退房要回首付款,是因为开发商把她预购的房子都卖了。
14日下午,陕西奥星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小区物业处的工作人员称,当初负责给郭女士办银行按揭的人,并不是他们公司的人,而是他们请的售楼公司的人,至于为什么没给郭女士办,她并不清楚,现在也联系不到对方了。
“我们2014年10月就交房了,郭女士没有交清余款,也不能收房。”工作人员称,他们在2015年,以书信形式给郭女士等购房人通知,还不收房的话,就要再卖出去,信寄出去了,就视为郭女士已经知晓。
对于华商报记者“对方即便知晓也未同意,开发商就可卖房”的问题,工作人员称不清楚,另外,他们这也确实没有“郭女士”同意卖房的书面证明等。对开发商的说法,郭女士称,她没收到过信,等她知道这个开发商的条款时,房子已经被卖了……
律师:开发商应退还首付,不应索要违约金
华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开发商陕西奥星纪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上了银行黑名单,已经不能从银行处办理按揭。另外,与郭女士同期协议购买的房子,也都售罄。也就是说,郭女士除了要求开放商给她退首付款,别无他法。
“郭女士提出退房是因为开发商已经把房子卖了,所以他们双方约定的‘郭女士要退房,要给开发商缴付总房款10%违约金’并不适用。”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范钦解析说,不适用违约金条款的话,开发商应退还郭女士首付款,另外,郭女士可要求开发商赔付她首付款利息。
“我怎么会不想办按揭,我首付款都交了。是开发商他们一拖再拖!”对这件事儿,郭女士又气又无奈地说,她当初就想买套房子,首付款还是借的,就是想按揭套房子,有个住的地方,没想到,开发商就这么骗了她,现在,她要讨回自己的首付款,还要讨回自己首付款这几年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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