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9日上午,案件当庭宣判,该幼儿园园长及涉事驾驶员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一万元及三千元。 刘林 摄
2015年12月24日,警方查获幼儿园严重超载的黑校车,并将幼儿从车中“解救”。(警方视频截图) 刘林 摄
中新网南京3月19日电 (刘林)19日上午,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法院在该区中杨镇毛集村的社区广场上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告人许宏燕、贺祝青将一辆核载6人的面包车改装后接送28名幼儿园幼童上下学,且驾驶员贺祝青无校车驾驶资质。案件当庭宣判,该幼儿园园长及涉事驾驶员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分别处罚金一万元及三千元。
2015年12月24日14时许,宿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接中杨派出所来电称:每天15时50分许,在泗阳县临河镇与中杨镇交界处的一水泥路上,都有一辆面包车超载,请查处。中队接报后,迅速安排民警赶赴举报地点查处。15时50分,民警依法将犯罪嫌疑人贺祝青驾驶的面包车查获。经查,被告人贺祝青驾驶的小型轿车荷载6人,实载30人,其中幼儿28名,随车老师1名,驾驶员1名,超载率达400%。驾驶员贺祝青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立案侦查。随即,涉事幼儿园园长许宏燕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许宏燕系泗阳县临河镇诚恒幼儿园园长,贺祝青为该幼儿园保育员。2015年9月份以来,因新增学生,原有的校车不能满足接送学生需要,在请求新增校车尚未得到教育部门审批的情况下,许宏燕扇子将自有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当做接送学生的校车使用,并安排没有校车驾驶资格的贺祝青担任校车驾驶员。
就这样,这辆由无校车资格证书的贺祝青驾驶的严重超载的黑校车,载着28名幼儿,每天两次往返于幼儿园及中杨镇的路上,直至被查获。
记者了解到,泗阳县临河镇诚恒幼儿园为当地一家大型幼儿园,2009年12月,该园被评为“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在该园的大门处,“江苏省优质幼儿园”几个大字格外显眼,诸如“孩子,你是我的神”之类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
庭审现场,被告人许宏燕、贺祝青供认不讳。许宏燕称,自己一开始就意识到这样做的严重性,一天到晚老是担心这辆车出事,但一直抱着侥幸心理,打算把这学期接送完就算了,结果就被查到了。
贺祝青表示,自己知道接送学生要用正式校车并且驾驶员要有资质,“园长安排的,我也没办法不做。”
19日上午,宿城区法院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宏燕作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安排被告人贺祝青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其行为均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全案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判决被告人许宏燕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贺祝青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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