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办社[2016]5号)的文件要求,我办科学部署,扎实推进,完成了对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核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监管效果。
一是把握低保政策关键,核查低保认定程序。我办认真研究宁波市低保补助政策和抽查县市区的低保政策实施细则,与宁波市民政局及县级民政部门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掌握县级民政部门在低保对象认定的实际工作中把握的主要原则,同时查看宁波市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和宁波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的运行机制和操作流程,现场抽查部分低保对象的书面申请材料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认定材料,确保低保认定工作符合规定。
二是掌握低保资金流向,核实资金发放流程。我办收集了宁波市民政局和宁波市财政局的资金拨付文件,掌握中央财政资金的转拨情况和宁波市级补助资金的下拨情况,同时查阅了县市区民政部门的资金拨付文件、会计账簿及原始凭证、银行对账单和低保对象领取低保金的存折,对低保金从财政国库到低保对象手中的资金流向全过程进行了核实,确保低保对象及时足额收到低保金。
三是了解低保家庭情况,调研低保工作绩效。我办选取部分低保对象进行了入室走访,统一访问提纲,重点了解低保对象的家庭现状、收支情况、乡镇街道及社区民政工作人员对低保对象的走访调查频率、对低保政策的满意程度及相关意见建议等方面内容,通过低保对象的信息反馈,查找现行低保政策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向,促进民生资金使用效益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