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通行收费下调 普通护照从每本200元降为160 元
【港澳通行收费下调 普通护照从每本200元降为160 元】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今天宣布,7月1日起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预计共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6亿元。其中,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每本200元降为每本16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由每本15元降为每本10元。详见下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政府性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通知,降低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通知》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降低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频率占用费、公民出入境证件费、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水土保持补偿费、农药实(试)验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费等收费标准。
《通知》提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地区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及时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解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通知》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本通知规定,对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各级价格、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收费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据测算,此次降低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预计共可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26亿元。
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一)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标准
港澳通行收费下调 普通护照从每本200元降为160 元
注释:
1、移动通信网占用的码号资源按照实际占用的 H0 进行收费;电信业务经营者分配给专用电信网的码号资源按照 6 元/年•百层号•本地网收取;
2、西部地区的用户号码资源占用费减半收取(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
3、公益性短号码免收码号资源占用费,包括 110、119、120、122、123xx (“xx”从 00-99);
4、信令点编码和数据通信网码号资源暂不收费;
5、400、600、700、800 等智能网业务号码暂不收费;
6、114、117、121、106x(“x”从 0-9)、长途过网号的码号资源暂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