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在江苏南京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现场会上获悉,自2008年农村环境“以奖促治”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315亿元,支持建成并运行了一大批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设施。
会议要求,结合新形势新任务,调整完善“以奖促治”政策,应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分清事权、明确责任,划清农村环境保护事权与支出责任;二是规划引领、加强统筹,对“十三五”期间“以奖促治”工作进行系统规划;三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应结合各地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目标任务。
10月24日,在江苏南京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现场会上获悉,自2008年农村环境“以奖促治”政策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资金315亿元,支持建成并运行了一大批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设施。
会议要求,结合新形势新任务,调整完善“以奖促治”政策,应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分清事权、明确责任,划清农村环境保护事权与支出责任;二是规划引领、加强统筹,对“十三五”期间“以奖促治”工作进行系统规划;三是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应结合各地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