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今日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不改变三中全会以后中央已经出台的那些农村改革的实施方案和试点方案的内容和要求,也不影响中央今后继续出台其他农村改革方案和试点方案。
陈锡文介绍,《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8月底正式发出,在这个方案出台之前,很多农村改革已经陆续出台了一些具体的方案和改革的试点方案,都在推进。
陈锡文指出,五中全会的建议中对于农村改革有明确的要求,而且这些明确的要求很多都在农村综合性改革实施方案中有体现。因此,某种程度上可以讲,起草《方案》的过程,也正是起草五中全会《建议》中关于农村改革发展政策部署的过程。因此《方案》的起草实际上是遵循中央关于如何来实现到2020年建成全面小康的目标,从改革的角度来进行农村改革的综合设计。
他指出,《方案》发在五中全会之前,但它也是体现五中全会精神的一个重要的文件。这一次有很多新的提法和亮点。从指导思想上和工作部署上能够感觉到五中全会的建议有一个很大的特色,强调要完善我们的发展理念,建议中提出的五大发展理念,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也是强调这五者之间有着紧密的联系,不可偏废。
陈锡文表示,正是根据这样的精神,《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这个文件对整个农村改革提纲携领地提出了五大领域:一是关于改革和完善农村的产权制度;二是关于创新农业的经营形式;三是进一步改革完善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四是要进一步推进增强发展一体化的体制机制。第五是要加强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农村社会治理。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在发布会上表示,中共中央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建议里明确提出,要持续增加对农业的投入,要完善农业的补贴制度。但在现在经济持续下行的新情况下,财政职能的方式需要进行创新,可以通过“以奖代补”、“先建后补”、财政贴息、建立担保体系,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来撬动更多的金融的资本、社会的资金,来参与有回报的、准公益性的基础设施建设,参与现代农业的开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参与包括一些有收益的像水利项目。可以说“三农”的很多领域还是投资的洼地,今后怎么样能够把财政的资金来用好,提高它的使用效率,能够调动社会资金、金融资本投向“三农”,这是一篇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