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淘金时代:TFBOYS就是这个时代的王菲?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陈汉辞 发布时间:2015-12-23 11:20:04

IP淘金时代:TFBOYS就是这个时代的王菲?

一场小型媒体见面会似乎成了战场,腾讯数字音乐部总经理AndyNG还是被推了出去的,第一个坐到了嘉宾座上。身后边传来拍照声,非记者,而是三个调皮的“小伙伴”:环球音乐大中华区数字音乐与策划音乐高级副总裁Andrew Chan、华纳音乐亚洲区业务拓展高级副总裁Andy Ma、索尼音乐亚洲区市场策略行政副总裁Ariel Fung。

这是近期音乐界的“4A”的首次聚首,虽然久未有如此阵容露面,但毫无疑问,大佬聚首必有大事发生。

他们为何要坐到一起?要做什么呢?《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试图揭开这幕后的秘密。

为争夺天王天后而战

音乐界的4A从何说起?先来看看这些名字吧!周杰伦的老东家正是索尼音乐,那英曾是华纳音乐旗下艺人,大家耳熟能详的王菲、王力宏、张靓颖等知名歌手大多都(曾)是这三家唱片公司的艺人。

除了这么一长串纵横音乐行业多年的翘楚外,这三家公司在唱片方面的收入情况更是不容小觑(按照当时的汇率计算)。2015年上半年,环球音乐公司收入为23.11亿欧元(25.76亿美元/3064.23亿日元),索尼音乐公司:为2720.62亿日元(22.87亿美元/20.51亿欧元),华纳音乐公司为 13.87亿美元(1649.83亿日元/12.44亿欧元),三家的总收入占到整个音乐行业的90%以上。

有明星有钱就有故事,在过去的岁月里,唱片公司巨头“相聚”在一起,不是为某个艺人打嘴仗,就是为抗衡盗版市场而结为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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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说前者吧,以周杰伦为例。2000年,周杰伦推出首张个人专辑后一炮而红,7张专辑在台湾总销量达229万张,每张专辑在全亚洲销量约300万张,加之包括百事可乐、手机、服饰、化妆品等广告收入,平均每年都可替公司捞进上亿新台币。

2007年,正值周杰伦音乐事业如火如荼之际。当年3月,小天王与其经纪公司合约正满,去向成为焦点。尽管这家唱片公司先发制人,发信函表明自己有优先续约权,提醒其他各唱片公司都长点心,但出道7年就已是吸金10亿台币的“金鸡”,谁不觊觎?当时就有消息传出,与周董合作过的香港影视大亨、SonyBMG唱片亚洲区华语音乐资深副总裁等都有意愿将其纳入旗下。最后,索尼音乐胜出。

虽然签约费是多少属商业秘密,但还是有媒体对周杰伦的评价是2007年音乐界的“收入之王”。这一年,无论是演唱会、唱片销售、广告代言还是电影领域,周杰伦都有尚佳表现,有媒体测算,周杰伦以超过1亿元台币(约2500万人民币)的代言费稳坐冠军。这个宝座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也没有丢掉,到2011年,有一种说法是周杰伦的收入高达6亿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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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天后。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每隔几年唱片公司都会轰轰烈烈上演一幕抢人争夺战。当时,滚石、华纳等港台唱片公司都在网罗天后级女歌手,“天后宫”兴起,王菲、张惠妹、李玟、那英都曾入驻过华纳、环球等唱片公司打造的“天后宫”。

比如王菲,1989年,她以《仍是旧句子》在香港出道。1994年,第一次在香港红磡开演唱会的王菲,就以连开18场的惊人记录奠定了自己在华语歌坛的位置。1997年,向乐坛告别一年多的她复出歌坛,以6000万的价格加盟EMI科艺百代唱片公司;2002年10月2日加盟SONY MUSIC新力唱片公司。

“王菲可创造的唱片销量、演唱会数量与质量无人企及,而每个拥有王菲的唱片公司老板都明白这一点,这也是王菲的每次复出都成为不少唱片公司的目标的重要原因。当然都是以天价诚邀她加盟,但最终的幸运儿只有一家。”一家唱片公司的负责人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唱片工业兴盛的时期,一般唱片公司先预估艺人的销量,预先支付首批发行的费用,等到唱片大卖了,再依照较高的比例付版税,而拥有天后、天王越多,收益自然越多。

唱片公司究竟能够从这些天王天后身上获得多少收益至今没有一个较为明晰的账单,但本报记者了解到,虽然每一家唱片公司与艺人都有不同的版税比例,从一张唱片抽几角到十几元都有可能,但一个简单法则就是“越红的越高、越资深的越高”。

盗版引发艺人断层

数字化的到来削弱了唱片巨头们之间的硝烟。

2000年,随着一些新政策出台,唱片公司其实已经开始与网络音乐制作人建立版权合作,尤其是2003年,苹果公司进入音乐市场,iTunes服务所取得的成功鼓励更多的技术产生。但发展的过程中,免费的音乐下载对传统唱片工业造成了深刻的影响。

有评论这样总结数字化头10年,“在过去10年中出现在音乐制作中的数字化技术,使得新的创作行为得以发展。这一方面加剧了将音乐视为一种艺术表现形式这一概念化过程中已经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则要求在版权方面做出更加明确的区分。”

西方体系的商业游戏规则最值得称道的地方在于,当一个产业整体遭遇困难时,行业内的企业大佬们能够坐到一起,就困境里如何从政策、法律以及产业发展各方层面进行全新游戏规则进行重新梳理。

从2000到2005年前后,包括环球、华纳、EMI在内的知名唱片公司一方面与MP3搜索下载服务的公司打官司,另一方面与苹果等数字平台达成合作协议。

官司的输赢并不是问题的关键,而在于利益的重新分配。

2006年,国际唱片工业协会的一份“数字音乐报告”对国际数字音乐市场的发展作出了系统评论,值得思考的是以下几点。一是数字音乐销售额当时大约占唱片公司总收益的6%,而2004年,这个数字为零;二是全球通过互联网和移动电话的音乐销售额在2005年开始激增,为唱片公司创造了11亿美元的销售额,2004年,这个数字只有3.8亿美元;三是2005年歌迷从网络下载4.2亿首歌曲,这个数字是2004年的20倍,而唱片公司的授权数量也是之前的2倍,达到200万首歌曲。

国际唱片业协会曾提供给本报记者《2012数字音乐报告》,显示全球唱片业形势在好转,2011年数字音乐收入52亿美元,比前一年“健康增长”了8%。

这是2004年开始记录以来增长率的第一次提高。此前,全球唱片业数字音乐年贸易收入一直在增长,但增长率逐年下降,2011年相对于2010年是第一次加速增长。

显而易见,这些数字也意味着数字音乐生意战胜了盗版行为。不过,这些数字音乐报告中,并没有来自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的统计。

1985~2000年,这个时期是中国音乐市场产业链形成期,大陆流行音乐产业真正开始自立,产业环境不断改善,形成了从唱片公司选拔歌手制度和经纪管理体系到唱片发行和唱片销售、版权授权以及目标明确的消费者市场的传统流行音乐产业链。

然而,中国的数字音乐市场并不静寂,电视音乐选秀歌手带来了粉丝文化的职业化、规模化,这背后有两组数据值得玩味。

第一组是2005年行业内的情况,当年我国有400余家中型音乐网站及1000余个小型个人主页存在严重的侵权问题,供下载的MP3歌曲50%以上都是盗版。也就是说,如果正版年收入2亿元,盗版却可能高达18亿元。

第二组数据是来自第三方机构做的《数字音乐报告》,该报告显示,中国数字音乐的比重为71%,盗版率为99%,2010年整体音乐销售收入6700万美元,还不及爱尔兰。

而传统唱片公司因缺乏一套完整的保护体系,在面对这些畅销产品时几乎是束手无策。选秀歌手所唱出的经曲怀念无疑也折射出国内音乐行业的整体颓废。

提及此现象,Andy Ma也是感慨良多:“90年代盗版的厉害,令音乐产业很怕去投资,艺人到处都是断层的,没有年轻一辈艺人出来。”

“免费”音乐时代结束

当美国的数字音乐收入已占到总收入的50%时,中国人还在斗争,一方面是享受免费下载所带来的巨大收益的傲骄上市公司,一方面是音乐人去开剧场开烤鸭店并试图拿到本该有的权益的。两者力量看似悬殊,但之间的斗争从2000年就未间断过。

其中冲突最大的一次就是就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在这份修改草案中,引人注意的是第四十六条:“录音制品首次出版3个月后,其他录音制作者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条件,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其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这一内容一时激起千层,当年,宋柯、刘欢等音乐圈内的知名人士以及唱片公司共同作战,就修改草案中的诸多条提出了音乐人的意见。

“战斗”虽未取得微观层面的胜利,但在经济下行压力下,无论是企业转型还是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都史无前例地让吃了反倾销大亏的政企界开始高度重视,如此背景下,音乐版权的保护也成为一带“受益之地”。

今年7月,国家版权局下发《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转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据悉,主流在线音乐平台在执行通知的过程中,也在洽谈版权转授权合作,各方约定了两三个月的缓冲期。如果在11月前得不到授权,则需全部下架曲库内未经授权的音乐,否则,将会面临严厉法律责任,甚至有可能影响到经营资质。

12月1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大力推进我国音乐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全面推进中国标准录音制品编码(ISRC)在音乐单曲登记、版权认证、音乐付费等方面的广泛应用。甚至有媒体称,广电总局还将推动《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加强对音乐作品特别是数字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传播音乐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含有有害内容的音乐作品。

在国家政策层面对数字音乐版权保护、音乐作品收费的全力推动下,数字音乐付费成定局,也宣告网络音乐十余年的“免费午餐”时代结束,当然也是数字音乐掘金时代的到来。

《2014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显示,2013年音乐行业的整体市场规模达到了2716亿元,其中核心层的数字音乐市场规模达到了440.7亿,音乐演出产业规模约140亿,内地实体唱片市场规模为6.5亿。数字音乐市场远超同年市场规模同年的200亿的电影产业,以及市场规模108亿的电视剧产业。

2014年我国数字音乐的市场规模达491.2亿元,同比增长11.5%,数字音乐产业占音乐行业核心层规模比重高达75.5%,有专家预测,2015年我国数字音乐的市场占有率或超过80%。

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2015年音乐产业也呈现“两快”特点:一是音乐企业特别是数字音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加快,一些大型互联网公司纷纷介入音乐产业,催生了一批潜在的大型音乐集团公司;二是国家音乐产业基地建设步伐加快,四大音乐产业基地15个园区逐步展现出与其他关联产业融合、聚合的能力。

所谓“天时、地利、人和”下,曾经的天王天后们也纷纷加入了创业潮。

比如,华录百纳和歌手韩红联合创办了北京华录百纳娱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未来将专注于以音乐为核心的泛娱乐产业。音乐人胡海泉的海泉基金则与中科招商展开战略合作,双方将注资1000万元,共同设立中科海泉影视文化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布局影视文化产业。无限星空音乐集团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唐月明在第三届中国音乐产业大会上表态,其联合合一集团高级副总裁兼合一影业首席执行官朱辉龙、音乐人胡海泉共同发起的中国音乐产业发展基金,整体规模将有100亿元。

掘金3000亿音乐产业

上述《意见》提出,到“十三五”期末,整个音乐产业实现产值3000亿元。而这3000亿元拨动的的何止是三位音乐人的心弦。

QQ音乐从去年底开始尝试“数字专辑”,通过在互动性上的深度包装与合作,将音频、MV、明星私房照片等打包后进行售卖服务,为用户带来了特别的体验。目前,QQ音乐数字专辑的总销量已达到700万张,此举被不少调研机构认为是未来数字音乐商业发展的主力方向。

阿里收购了虾米和天天动听之后,邀请音乐界大拿高晓松担任阿里音乐集团董事长,邀请宋柯担任阿里音乐集团CEO,并砸巨资拿下滚石唱片、寰亚、BMG等多家知名唱片公司歌曲的独家版权。

“QQ音乐发展到现在,已经拥有两种商业模式:一种是比较主流的广告营收,一种是腾讯自有的会员模式。在会员模式,即绿钻体系中,我们通过一些包月的服务,让用户可以享受到更高品质的音乐体验,所以无论是广告的收入还是会员收入,都有完善的商业模式运营经验。在之后的发展过程中,我们也在不断地跟唱片公司讨论更多的新的商业模式。” AndyNG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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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平台合作的过程,唱片公司也受到了启发。比如环球音乐跟QQ音乐合作做了张学友的国语专辑,通过QQ音乐和腾讯旗下的QQ空间、京东等平台一起来发售实体唱片。

“张学友是最大牌的亚洲地区的艺人,从一个数字音乐平台去做一个实体的销售,并跟几个平台连贯性的做推广,这也是他没有试过的。这个尝试的过程让我们对国内数字音乐市场的信心十足。”环球音乐大中华区数字音乐与策略发展高级副总裁Andrew Chan认为。

三大唱片公司都表达了对中国市场的期望,“在IFPI排名里,内地的音乐排在19位,2020年以后,有这样的发展和国家的支持,在亚洲区里或者全世界里我们觉得很可能五大排名里肯定有中国的一个位置。”

但无论期望值是以收费模式为主还是广告模式为主,音乐产业的发展还需解决核心问题。尤其是数字音乐3.0时代,音乐依旧不只是音乐,还有演唱会、在线秀场、音乐节、移动终端等等诸多环节,从体系上看,音乐也是一种IP,关键还是“音乐人才”,毕竟崔健、张学友会成为人们的回忆。

“您觉得未来还会出现另一个‘王菲’吗?”面对本报记者的疑问,三位唱片公司的负责人的回答很肯定,会,但土壤不同。

在许多音乐人看来,王菲的独特在于她赶上了港台陆三地音乐工业的黄金期,也在于在她的多重性与统一性,她是整个华语音乐工业的优良产物。

“在那样的土壤中,王菲是神秘的、低调的,除了音乐外,她的很多东西是包裹起来,所以她的每一次出现就会引起巨大轰动效应。现在是明星不停与粉丝、社会互动,这也是一种引起轰动效应的土壤。” Andy Ma表示,

TFBOYS正是借助网上上传翻唱歌曲的力量爆红。2014年发行的单曲《青春修炼手册》,在发行后的短短2天内点击量即破千万。Adele最新专辑《25》首周销量超过338万张,有100 多万是iTunes和Amazon的付费下载量。

无论是唱片公司还是平台,都有意打造一条音乐IP的教育体系。或许,下一个超级巨星“王菲”就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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