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规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管理,加强对企业投资融资、改制重组、对外担保、产权流转、物资采购、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的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确保流程规范、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暗箱操作。
国务院国资委13日发布的《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对未来一段时间央企法治建设提出目标、做出部署。根据意见,中央企业要把依法治企要求全面融入决策运营各个环节,贯穿各业务领域、各管理层级、各工作岗位。意见并提出到2020年中央企业依法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合规经营水平显著提升,依法治企能力达到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国企改革必须依法推进。意见提出,在推进混合所有制、员工持股、股权激励等改革过程中,坚持依法规范操作,确保法律事务机构全程参与,严控法律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同时,高度重视对企业内部审批、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管理,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意见还提出,要着力强化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等决策制度,细化各层级决策范围、事项和权限,健全依法决策程序,严格落实职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法律审核、集体决策等程序要求;企业要依法参与市场竞争,严格执行有关反垄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同时强调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统领作用。意见说,根据企业行业特点、管理架构等实际,依法完善公司章程,合理配置股东权利义务,明确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突出章程在规范各治理主体权责关系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法厘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边界,明确履职程序。
企业负责人被视为法治央企建设的关键。根据意见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本企业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建设作为谋划部署全局工作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