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好声音》?版权之争唐德、灿星各执一词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许自然 发布时间:2016-01-26 11:20:05

眼下,就在《中国好声音》第五季线下海选如火如荼之时,唐德影视(300426,收盘价72.60元)的一份与《……好声音》版权方Talpa传媒签署了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却引出未来节目国内版权可能易主的消息。

《中国好声音》制作方灿星制作的人员上周曾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未了解到唐德影视的相关公告内容。近日则进一步表示,“中国好声音”品牌仍然属于灿星制作,目前灿星与Talpa还有几年合约。而唐德影视一位高管却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目前灿星与Talpa的版权合约已经到期。

唐德影视签署合作意向书

自2012年7月开播以来,《中国好声音》已经创造了一系列奇迹。开办4季,始终蝉联周五所有时段收视冠军;第一季“好声音”更是取得5.308%的超高播出收视率,成为内地电视史上首播收视率最高的综艺节目。

《中国好声音》其意义还在于成为一档真正的制播分离的节目。开播之初,《中国好声音》就由浙江卫视和灿星制作合作,同时双方采用了“投资分成”的新型商业模式。

近年来,好声音广告竞标会的价码连年攀升,到了第四季总决赛的一条60秒广告,更是拍出3000万元的天价,这一切自然让制作方灿星制作赚得盆满钵满,而日前唐德影视的一纸公告却让灿星惊出一身冷汗。

1月20日,唐德影视发布公告,公司与Talpa传媒有限公司签署了合作意向书,Talpa将授予唐德影视《……好声音》(The Voice of…)节目的开发、发行、营销等独家权利和许可,并向其提供创作和制作支持服务。

该意向书中主要包含两项合作内容:第一,由Talpa及唐德影视或各自的关联公司共同设立中外合资公司,在中国开发和使用电视模式、商标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第二,Talpa向公司授予《……好声音》节目相关权利,并提供相关服务。

唐德影视表示,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抢抓有限的优质电视节目IP资源,加快产业深度布局,推动公司电视栏目制作和运营业务尽快做大做强。

双方各执一词

2011年,国内版权代理公司IPCN从Talpa手中买断了在中国的独家发行权,将其制作权授予星空传媒旗下的灿星制作,并已连续四年开播四季。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5年8月,第四季完成之后,有消息称,灿星制作从Talpa手里只买了四年的版权,而该公司的“好声音”版权已被某A股上市公司购买了。

对此,灿星制作当时回应,称《中国好声音》版权都是三年一签,2014年已经续签到了第六季。并表示,“版权是三季一买,而且我们跟荷兰(Talpa)的合同里有优先权条款,在内地,除非灿星不买,别家才能买。”

针对此次唐德影视公告内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21日曾致电灿星制作,当时灿星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尚未了解到该信息。

1月22日,灿星副总裁陆伟对媒体表示,虽然“ The Voice of…”的品牌属于Talpa,但“中国好声音”的中文节目名称属于灿星,即便Talpa结束模式授权,灿星依然拥有“中国好声音”这个品牌。何况当下,公司与Talpa还有几年合约,同时拥有独家优先续约条款。

“中国好声音”的版权对于灿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值得注意的是,昨日,唐德影视给出了一份与陆伟截然不同的说法。

唐德影视一位高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灿星的版权已经到期,唐德影视在和荷兰公司谈的时候,荷兰人告诉唐德影视的是,灿星再没有权利了。

同时,上述唐德影视人士表示,将于近日召开发布会对此事进行详细说明。根据公告内容,Talpa及唐德影视力求在2016年2月8日之前签署理解备忘录,用以总结合资公司交易的主要条款。如果Talpa及唐德影视在2016年2月8日之前未能签署最终模式协议,那么本意向书下关于模式交易的条款将在2016年2月8日结束时自动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