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2016年减税总规模或接近6000亿元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发布时间:2016-01-27 08:50:35

已进行4年多的税制改革重头戏——营改增,今年将全面“落地开花”。国务院日前研究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显著减轻企业税负,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有人担心减税将给财政收入造成进一步压力,李克强表示,必须要看到,“营改增”这个税制改革是当前的让利,更是在培育未来的“新动能”。他说,要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试点取得成效

增值税是世界上最主流的流转税种,与营业税相比具有许多优势,最大特点是能够最大限度地消除重复计税。2012年1月1日,我国在上海启动“营改增”试点,改革主要从地区和行业两个角度展开:由上海开始,覆盖到长三角、珠三角及渤海湾三大主要经济区域;分行业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试点,涉及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邮政、电信以及七大现代服务业。

截至2015年6月底,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509万户。据不完全数据统计,从2012年试点到2015年底,“营改增”已经累计减税5000多亿元,后续产业链减税效果持续体现。

更为重要的是,营改增从深层次上改变了市场经济交往中的价格体系,对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推动作用,比如为企业走出去创造了更大便利。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指出,增值税与营业税相比较,其可以实现出口退税,消除跨境贸易及服务的重复计税,而营业税则无法实现。我国正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在“一带一路”政策的激励下,大量的中资企业在走出国门,需要与国际上的主体税种融合。

今年或减6000亿

有关统计显示,目前已有约1/4的营业税纳税人转为了增值税纳税人,但仍有3/4的营业税纳税人未完成“营改增”改革,分布在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性服务业。由于剩下的4个行业户数众多、业务形态丰富、利益调整复杂,这4个行业被称为营改增中难啃的“硬骨头”。

最后的堡垒将在今年攻下。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2016年将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专家指出,今年全面推开营改增并加大部分税目进项税抵扣力度,将带来大规模减税。

李克强强调,营改增有利于减少重复征税,降低企业成本和税收成本,这将对发展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发挥重要作用。

此前,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表示,全面“营改增”的减税额度有望达到9000亿元。有预测称,2016年,已纳入“营改增”的行业减税规模估计有2000亿元,金融业、房地产和建筑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减税规模或接近4000亿元,2016年“营改增”减税总规模接近6000亿元。

攻克难点稳推进

营改增进展到今天,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是焦点之一。据悉,当前营业税是地方主体税种。据统计,2015年前11个月,剩下4个行业的营业税收入实现1.75万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收入比重为23%。改成增值税后,若按照目前中央和地方按75∶25分成,地方财政将承担一定的税收减少压力。

对此,李克强表示,增值税分享比例在全面推开营改增后要做合理适度调整,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发展优势产业,增强地方财政“造血”功能,营造主动有为、竞相发展、实干兴业的氛围。

其实,财税改革最终将有利于调动中央与地方的积极性。李克强表示,全面推开“营改增”、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要有利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要通过完善中央与地方事权和财力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形成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在发展中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的良好格局。

部分行业营改增后税负增加也是改革的另一大焦点。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国务院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方、各行业认真衔接,周全考虑,做好“制度设计”。同时要求各地方各部门要把握节奏、稳妥推进,采取增量式、渐进式方法推进改革,避免财力分配格局变化对经济平稳运行造成影响,确保改革措施尽早见效。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尽管一些企业反映其营改增后税负上升了,但宏观数据显示,我国增值税的总量呈下降趋势。当金融、建筑、房地产等4个行业纳入增值税的课税范畴后,如果新增投资导致抵扣项目较多,则有可能由于实现了抵扣链条的相对完整性,从而减少了增值税的税额。”李旭红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