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财政评审工作成效:评审资金总额达46876亿
来源:财政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6-02-06 12:50:01

2015年,是财政评审工作转型发展的开局之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 牢固树立服务预算管理的意识,扎实开展项目预算评审、绩效评价、结决算审核、专项核查等评审业务工作,全国财政评审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评审资金总额达46876亿元,为强化预算管理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预算评审业务量稳步提高,评审成效显著

2015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预算(含概算)评审资金总计25871亿元,比2014年增长6.08%,审减资金3603亿元,平均审减率达13.93%。预算评审业务占总业务比重过半,达55.19%,较2014年增长了3个百分点。其中:省级预算评审平均审减率达13.89%;市、县两级财政评审机构预算评审业务量比上一年增长6.30%,预算评审业务占同级总业务比重达到76.49%,平均审减率达12.43%。从统计数据汇总看,四川全省预算评审额达到4265亿元,高居全国首位;广东、浙江、河南、湖南、江苏、福建、广西、山东等8省全省预算评审业务量均超过1000亿元;北京、云南、广东、西藏、厦门等5个省本级财政评审机构预算评审业务量均超过100亿元。2015年,部预算评审中心全面组织开展中央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评审工作,共组织完成了297个中央部门项目预算评审任务。评审范围覆盖到经建、农业、国防等多个公共支出的领域,涉及143个中央一级预算单位。评审涉及财政资金1079亿元。通过预算评审,大幅度剔除了项目预算申报中的不合理支出,挤出了项目预算编制的水分,促进了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和规范性,为项目预算安排提供了依据,同时进一步优化了项目预算的实施方案,为项目预算的执行创造了良好的基础。

二、 绩效评价业务增长显著,有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

2015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业务涉及财政资金达7754亿元,比2014年增长78.42%,创历史新高。其中:省级财政评审机构组织开展的绩效评价业务工作量达7474亿元,比上一年增长了85.69%。2015年全国绩效评价业务占总业务比重超过2014年7个百分点,其中省级财政评审机构绩效评价业务量占同级总业务量比重达到48.73%。一些省级财政评审机构积极开展绩效评价,不断扩大绩效评价工作范围,改进绩效评价工作方法和指标体系,通过绩效评价发现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不明显、部分项目资金支出不合理等问题,督促和倒逼项目主管部门加强项目管理和自评价工作。同时,围绕加强和改进项目的预算绩效管理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为推进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和加强项目绩效监管发挥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 继续开展工程结决算审核业务,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效果

2015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决算(含结算)审核资金总计达6468亿元,比2014年增长6.12%,审减不合理资金746亿元,平均审减率达11.53%。2015年工程决算(含结算)审核业务占总业务比重为13.80%,其中市、县两级财政评审机构决算(含结算)审核资金量达5593亿元,比2014年增长5.57%,占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决算(含结算)审核资金总量的86.47%,审减资金682亿元,平均审减率12.19%。各级财政评审机构发挥工程审核专业优势,对工程项目结、决算中多报、虚报金额严查堵截,强化了建设资金拨付、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为强化基建项目监管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专项核查针对性增强,促进专项资金规范使用

2015年全国各级财政评审机构专项核查资金量达4152亿元,占总业务比重为8.86%,与2014年相比,下降了约15个百分点,其中,市、县两级财政评审机构专项核查业务工作量为649亿元,较2014年下降35.29%。随着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和完善,特别是近两年中央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数量大幅削减,从统计数据也看出,虽然全国各级评审机构专项核查业务量随之明显下降,但专项资金核查的针对性有所增强,并切实发挥了促进专项转移支付的清理整合和规范管理的作用。通过核查,强化了对财政专项资金执行的跟踪管理,及时通报了发现的有关违规违纪问题,纠正了项目单位的部分财务和会计核算问题,从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提出意见建议,为安排专项项目后续年度预算资金及有关部门加强专项项目管理提供了依据,同时为财政部门掌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改进或调整专项资金提供了参考依据。

五、其他评审业务量有所增加,强化财政资金管理

除上述四类核心评审业务外,2015年计入统计口径的由财政评审机构组织开展的其他业务,主要还有标底审查、入库评审、拆迁评审、土地评估、资产评估等,共涉及资金合计达2630亿元,占总业务比重的5.61%,同比上升了4个百分点。其他业务是地方一些财政评审机构结合当地财政工作实际,创新拓展评审业务范围,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评审职能作用,公正、客观、合理地评审、审核、评价或评估财政资金使用进行了有益尝试,起到了财政评审从多角度助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作用。

  六、评审队伍不断扩大,保障评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部预算评审中心2014年更名和调整职责后,有效地促使预算评审成为预算编制过程中的必经程序,进一步引领了财政评审工作的发展方向,推进了各地财政评审工作的深化,有力地促进了财政评审队伍的建设。2015年,云南、河南、辽宁、山西、宁夏5个省级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也先后更名为预算评审中心,并紧密围绕预算管理调整其评审职能。为适应新职责、新形势的要求,切实完成好不断增长的评审业务量,各级财政部门不断强化财政评审队伍建设。截至2015年底,全国财政评审机构人员编制达14124人,比2014年增加769人,增长5.76%;省级以下设立财政评审机构数达2188个,比2014年增加81个,增长3.84%。同时,许多财政评审机构积极建立和充实专家库和机构库,进一步挖掘利用社会资源。目前,各省级财政评审机构建立的机构库中的中介机构数量已达875家,比2014年增长18.89%,储备的行业技术专家达到12493名,是2014年储备专家总数的1.6倍,初步构建了相对稳定的财政评审后备技术力量。部预算评审中心在2015年也加大了合理使用专家的力度,积极着手开展财政评审专家库建设,通过向各省级财政评审机构征集、吸收地方专家入库,组织建立了涵盖多领域、多学科专业的专家库,目前已完成1570名入库专家的信息审核工作,同时已建成700人左右的重点专项概预算评审专家库。2015年部预算评审中心在开展评审业务过程中聘请专家参与评审超过500余人次。财政评审队伍建设的全方位发展,为财政评审职能的充分发挥和财政评审工作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