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发展改革委获悉,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十二五”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累计安排中央投资142亿元用于农村沼气建设。在中央投资的带动下,农村沼气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形成了多元化发展的新格局。
全国农村沼气年可生产有机沼肥4亿多吨,沼渣、沼液利用既有利于发展生态农业,也可有效替代农药、化肥施用,每年可为农民增收节支近500多亿元。目前全国农村沼气可形成年节约2600多万吨标准煤的能力,年减排二氧化碳6300多万吨,未来具有替代1.6亿吨标准煤的能力。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促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发展。
二是实时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力争尽快探索总结出有价值、可复制的经验,为在全国更大范围内推广项目建设打牢基础。
三是研究创新政府投入方式,在政府投资补助方式之外,研究通过采取贷款贴息、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开展特许经营、股权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开展大型农村沼气工程建设运营,不断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放大政府投资效应。
四是研究完善促进农村沼气转型升级的相关支持政策。
五是编制农村沼气工程“十三五”发展建设规划,明确农村沼气转型升级发展的总体思路、方向目标、建设原则、区域布局、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