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能源车不限购上不能设“特区”
来源:和讯网 发布时间:2016-02-25 13:36:16

据2016年2月24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措施。会议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有利于保护和改善环境,是培育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发展新经济的重要内容。

由此可见,中国政府对发展新能源车再度给予厚望。实际上,多年来中国政府日益重视发展新能源车。尤其是最近几年,面对经济发展压力,节能减排形势并不乐观等现实,以及必须正视的世界汽车产业发展大趋势,中央最高层面就发展新能源车发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明确指令,有关部委也出台了一个又一个的旨在促进新能源车产、供、销、用的政令。

譬如,在2015年9月29日中国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明确提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

中央最高层面的这一指令,让无数羲黄子孙热血沸腾,甚至让很多渴望拥有新能源车者顿生感恩戴德之情。

可令人遗憾而难以置信的是,2015年10月1日20时30分,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北京发布 却回应道,北京现阶段会继续执行限购并逐年递增指标,暂无取消新能源车“摇号”计划。北京现阶段还会执行限购并逐年递增指标的措施,未来是否会取消限购需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而且,北京市交通委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中央政策落地到地方需要根据各地实际发展需要审慎研究执行办法。

北京官方的这盆“冰水”,让无数国人的热情迅速地降温。

也许是工作使然,或许是中央最高层面也意识到了什么,也许是兼而有之,反正同年的10月22日,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进工作座谈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再次批示道:加快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是促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的紧迫任务,也是推动绿色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举措。并且,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亦强调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加快把新能源汽车搞上去。要打破地方保护壁垒,取消限行限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全国市场。

来自中央最高层面的声音,又一次让无数国人的热情升温,更让意欲购买新能源车者充满希望。

然而,无论是北京,还是深圳等地对新能源车原本实行限购的城市,均已不摇号之地方性“对策”回应中央最高层面的不限购之“政策”,即都对中央最高层面的“已实行的应当取消”予以软化、对抗,真是应了那句流传甚广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一定意义而言,在新能源车不限购的问题上,北京、深圳等地是设立了“特区”。

例如,2016年1月25日,北京市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消息称:2016年示范应用新能源小客车指标共6万个,其中供个人的指标有51000个,个人指标和单位指标面向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轮候配置。

诚然,一些至今不愿完全执行中央最高层面政策之地方,都可以抛出一大堆的理由,有的甚至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可以“服人”。

但是,中央最高层面有关大力发展新能源车,并要求“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之政策,是纵观大局、立足长远,而从根本上惠及国民的好政策。作为中国任何一级地方政府,都既不该,也无权不去坚决执行。

事实上,明眼人都看得出来,中央最高层面的有关指令并未将北京、深圳等地排除在外。换言之,在新能源车不限购的问题上,中央并未准许北京、深圳等地建立“特区”。

家喻户晓,2016年1月29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首次公开提出“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既然如此,那么中国任何一级地方政府,就更得在新能源车不限购的问题上“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而不能跟中央保持一定的距离。

不过,比较安慰亿万羲黄子孙之心的是,2016年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督促落实不得对新能源汽车限行限购的要求,破除地方保护”。显而易见,北京、深圳等地当属“督促落实”之地,属于“破除地方保护”之对象。

何况,中共中央和国务院近日提出的“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等意见,定会在拓展路网方面起到相当大的积极影响。也就是说,随着路网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地方决策者担忧的交通问题,将会得到很大的缓解,甚至得以彻底解决。

综上所述,笔者罗竖一认为,各级地方政府,在新能源车不限购上不能设“特区”。已经设立“特区”的,应当本着“执政为民”的理念,坚决将“四个意识”落实到位。否则,会造成很多的负面影响,而且损害亿万羲黄子孙的切身利益。(文/罗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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