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政府通过减税、直接投资等方式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而英国P2P行业也为当地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强劲动力。
英国作为网络借贷(P2P)业务模式的鼻祖,诞生了世界首家P2P平台Zopa,其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备受关注。2015年,英国众筹行业发展得极为迅速。《国际金融报》记者发现这与其监管体制分不开。
日前,英国剑桥大学互联网金融中心(Centre for Alternative Finance)和创新慈善机构 Nesta 最近共同发布了《2015年英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报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参与了研究合作。报告显示英国互联网金融2015年同比增长84%,其中增长速度最快的是众筹行业,公益众筹增长率高达507%。
众筹行业发展最快
上述三家机构联合发布了名为“开拓边界”(Pushing Boundaries)的研究报告,范围涵盖了所有形式的互联网金融分类,包括网络借贷行业和众筹行业。
报告数据显示,英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规模在2015年达到了32亿英镑(约折合300亿元人民币),共109万人参与,同比增长84%,其中第二季度增速最快比第一季度增长20%。
增长速度最快的是公益众筹和股权众筹。公益众筹虽然小众但规模却从2014年的200万欧元增长到了2015年的1200万欧元,增长率达507%。股权众筹增长达295%,从8400万欧元增至3.32亿欧元。
报告还指出,性别差异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有鲜明体现。只有在公益众筹方面女性参与度超过男性,回报型众筹方面男女参与度较为接近。而在其他领域如股权众筹、P2P等女性的参与度都明显低于男性。
激活小微企业实体经济
P2P平台也为英国小微企业融资的提供强劲动力。该报告称2015年英国有2万家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融资,而在2014年这一数量为7000家。报告称,在小微企业借贷领域,通过互联网金融贷款的数额相当于银行贷款的13.9%。
英国注重P2P网贷行业等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功效。英国商业、创新和技能部在此前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问题报告中也提出,互联网金融作为传统商业银行之外的替代方式,逐渐成为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
值得一提的是,报告指出,英国P2P平台的资金来源有26%来自机构支持,其中包括传统银行和政府,例如通过英国商业银行等组织来投资。2015年机构投入的资金规模增长相当快速。英国政府就曾给予专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P2P公司Funding Circle 4000万英镑直接投资,实际上相当于政府为其提供了“背书”。
2015年3月份,英国政府出资200万英镑设立“P2P影响力基金”,未来该基金将通过P2P和众筹平台,支持社会组织的活动。英国政府表示,出资建立这一基金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解决社会组织的融资问题,同时也是为了展示政府对于促进众筹和P2P平台发展的决心和意愿。
英国政府为了鼓励互联网金融发展,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英国财政部表示,从2016年4月份开始,通过P2P等互联网金融获得的收入中,第一笔1000英镑的收入完全免税。
这一税收杠杆作用非常明显。Zopa公司分析认为,如果按照5.1%的年利率来计算,这一税收减免政策意味着未来每一笔将近2万英镑的P2P贷款的收入都是免税的。这一政策变更不仅能够鼓励居民储蓄,同时也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为投资人设定14天冷静期
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市场参与者对其可靠性存在着疑虑和担忧。本次调查中,在平台安全方面,57%的受访对象认为,操作不当而导致平台崩溃的风险较高或极高,其次是网络安全漏洞风险,50%的平台被认为存在较高风险。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与行业自律协会——P2P金融协会、众筹协会等组织密切合作,此外还制定了一系列规定和文件,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详细规定,要求互联网贷款平台要制定资金方案或者保险计划,以保护客户资金安全。
英国于2014年4月,发布了全球第一部P2P网络借贷行业法案——《关于网络众筹和通过其他方式发行不易变现证券的监管规则》(以下简称《众筹监管规则》)。
《众筹监管规则》对P2P行业的最低资本、客户资金管理、投资标的的流转,信息披露、合格投资人等各方面都进行了细致的规定。对于消费者(投资人)的保护被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如:设定了投资者14天冷静期,14天内可以取消投资而不受到任何限制或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投资者在向公司投诉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可以通过金融申诉专员(FOS)投诉解决纠纷。
英国金融监管咨询机构Bovill的风险资本业务主管吉利恩·罗奇-桑德斯(Gillian Roche-Saunders)表示,英国严苛的规则旨在避免客户资金损失和欺诈等事件。英国金融监管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就是保护消费者,这在P2P网贷行业监管中尤其突出。
在信息披露方面,《众筹监管规则》要求网络借贷行业必须100%的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告知消费者其商业模式以及延期或违约贷款评估方式的信息,在与存款利率做对比说明时,必须要公平、清晰、无误导。在客户资金管理方面,要求网络借贷行业如果破产,应当继续对已存续的借贷合同进行管理,对贷款管理作出合理安排。
中国P2P网贷行业尽管在发展规模和速度上后来居上、远超英国,但相伴产生的风险与监管缺失也日益显现。2015年《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正式公布、《互联网金融监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监管的靴子并未真正落地。
新浪专栏作家李庚南认为,“学习借鉴英国P2P网络借贷监管也应是题中应有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