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为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加强对评审的廉政风险防控,东湖区财政局在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中进一步加强评审实施全过程的“痕迹”管理,在易产生评审风险的相关环节加强防范和控制,降低评审风险,提高评审质量。
加强评审现场控制。 一是广泛进行审前调查,搜集完整真实的资料,完善资料交接手续、明确落实相关责任;二是合理配备评审人员,根据项目性质、内容、特点,合理确定评审成员和中介咨询机构,做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合力协作;三是控制工程实测质量,利用先进设备和手段对工程进行核实,力求审深审透,并做好各项记录,相关方签字认可,留下评审“痕迹”,控制评审风险。
完善评审证据底稿。 一是运用评审技术方法进行评审取证,求真、求实、求全,全面记录评审实施过程和结果,反映评审“痕迹”;二是严谨编制工作底稿,做到分类汇总、充分详实,为形成评审结论提供有力依据;三是严格出具评审报告,实现评审目标,发挥评审监督作用,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有效率、投资有效益,评审有效果。
落实三级复核制度。 一是中介咨询机构出具项目预算审核报告,报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二是评审中心在征求被评审单位意见后并修改审核报告,提出合理意见,出具结论性财政评审报告;三是局领导对评审项目的质量最后把关,做到重大事项变更有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