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本溪市财政局认真落实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以加强法治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建设平安财政为首要任务,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为目标,全面落实综合治理建设各项措施。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负全责,形成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二是明确责任目标。逐级签订责任状,规范考核奖惩机制,综治工作有计划,活动有方案,层层有人抓落实,方法有创新、有发展。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坚持每月检查制度,认真落实“一票否决”规定,确保综治工作与日常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同时,广泛开展平安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活动,提升服务意识,强化管理意识,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构建平安本溪发挥了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