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全力培育支持家庭农场建设,给予税收、用地、用电等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同等的优惠政策。对开展农业生产、市场营销、农业标准化建设和科技创新等活动的家庭农场,优先给予项目立项支持。
二是加强资金支持。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建设,对命名为县级以上示范性家庭农场,分别给予1-6万元不等的一次性奖励。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创新金融产品,优先为家庭农场提供贷款担保,降低生产经营风险。
三是加强技术支持。鼓励大学生、返乡农民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培育职业农民队伍。引导家庭农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长期协作关系,因地制宜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农技专家下地指导、农机具购买补贴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