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多样化资金分配方式。在资金分配管理环节明确区分公益性支农资金和竞争性支农资金,以“绩效优先、公开透明、责任明晰、分步实施”为原则,适当引入竞争性分配方式。将绩效目标作为资金分配和项目遴选的重要判断标准,建立“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项目优选机制,加强资金审查审批制度,切实保证财政扶持资金及时到位,用途不变,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同时,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现代农业产业、重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推进规范化项目库建设。出台《西湖区财政农业资金项目库和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入库项目必须符合农业及分行业发展规划、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政策、优势区域布局规划和有关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及中央、省农业扶持政策导向和范围,并坚持高标准、规范化,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谋划一批”的思路,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支持优势农业产业发展,形成优势产业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综合效益。申报批准、立项备案的项目原则上都从项目库中择优确定。
三是实现阳光化资金运作模式。进一步明确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农办)、镇街及项目实施单位职责。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介,积极稳妥地推进支农资金分配、项目执行、绩效评价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策透明度。以项目化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规范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规定建设内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挤占、挪用农业专项资金。通过与镇街、相关部门联合验收、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建立财政涉农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绩效监督机制,对违规的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将依法查处,并视情节轻重,在今后两年内禁止其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