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合肥市充分利用农村村委会、卫生室、敬老院、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等公共屋顶资源,建设“权属村集体所有、收益归村集体使用”的小型分布式光伏电站。
2015年,合肥市综改办积极安排市级一事一议奖补资金600万元,用于奖补四县一市通过一事一议安排的40个重点贫困村建设村集体30KW光伏电站项目。目前,各光伏电站已通过扶贫办、财政、供电等部门联合验收,均已并网发电,预计每座每年发电量可达3.5万千瓦时,每年为贫困村集体稳定增加收入约3.5万元,按每个电站使用寿命25年计算,累计可为村集体增收60.5万元。
2016年,为加快实现“一年脱贫攻坚,四年巩固提升”的目标,合肥市级财政一事一议资金进一步加大对贫困村的建设投入。市本级安排的2000万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中,600万元用于支持县(市)40个重点贫困村建设村集体30KW光伏电站项目,1400万元用于奖补县(市)贫困村一事一议项目建设,重点安排用于全市建档立卡的112个重点贫困村的项目建设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