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关于修改〈上海市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主持会议并讲话。据介绍,会议通过的关于一揽子修改《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等5件法规的决定和《关于区县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若干规定》,是市人大常委会落实中央与市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以立法形式支持区县和乡镇人大依法履职、加强代表选举工作的重要举措,对着力解决基层人大在依法履职以及代表选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较大的促进作用。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内司委、财经委、教科文卫委、城建环保委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上海市2016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的说明以及相关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吴偕林的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院长职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殷一璀指出,要高质量完成今年立法项目,需要各委员会倾注更多的心血和智慧。要继续探索完善各项立法程序和制度,更好实施相关制度机制,切实完善立法审议流程,提高审议质量,提升工作水平;要继续发挥组织协同优势,对立法重大难点问题请政府共同参与研究,进一步加强专门委员会和法工委在立法调研、论证和审议中的衔接,发挥协同优势破解立法难题,推动重要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殷一璀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推出的《中国地方人大立法指数报告(2015)》,量化评估了全国省级人大立法工作,并发布了31个省级地方人大立法排名,上海位列第一。这与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以及全体市人大代表的辛勤工作和共同努力是分不开的。同时,我们更要深入研究和寻找立法工作的不足,进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加大破解难题力度,推动本市地方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殷一璀强调,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开局良好。目前,“六五”普法决议执法检查、街道办事处条例立法、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专项监督、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立法,以及道路交通、信用体系等预备项目的立法调研工作都在积极推进,有的已有了阶段性成果。希望大家再接再厉,继续高质量地做好常委会审议前的准备工作;要贯彻十届市委十一次全会精神,结合人大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突出重点,坚持精耕细作,真抓实干、锐意进取,有力推进今年各项工作的落实。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姜斯宪、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洪浩、薛潮出席会议。副市长白少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