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扎实做好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6-05-09 09:04:01

开展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绩效评价是财政部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政府工作效率的根本要求,也是专员办全面融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重要标志。按照财政部总体部署,2016年预算司及相关司局首次布置专员办对部分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河北专员办积极主动科学谋划,采取措施建立机制,创新方法规范程序,抓住关键重点突破,确保各项转移支付评价工作取得实效。

一、明方向,凝心聚力练内功。

对中央重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或政策的绩效评价工作是专员办转型后财政部授权开展的一项全新业务,办党组高度重视,办主要领导强调全办同志一定要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科学谋划,健全机制,规范程序,抓住关键,积极探索,创新方法,全力做好工作。为此,在参加财政部统一组织的绩效评价培训基础上,相关同志认真学习充分准备,结合评价案例在全办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再培训,使参训同志对预算绩效管理及评价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同时,为做好工作,相关处室组织处内人员通过自学、共同学习、集体研讨等形式进一步深入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政策文件,为具体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巧谋划,借助外力建机制。

针对2016年财政部统一安排的多项绩效评价工作涉及面广、与监督检查工作同质程度高的特点,办党组科学谋划统筹安排,明确由监督检查处牵头负责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工作,并结合工作实践,为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监督探索经验。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针对目前人员力量薄弱的问题,初步确立了以我办为主、充分发挥、借助专家学者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力量和经验,逐步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专家学者库和社会中介机构库的工作机制。

三、强内控,抓住重点保质量。

为保证绩效评价工作客观公正,按照财政部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从重点环节入手采取措施确保评价质量。一是研究设计了《绩效评价通知书》、《绩效评价结论征求意见函》等文书格式,确保向被评价单位出具的文书规范、完整;二是从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订工作方案、收集评价相关资料、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综合分析并形成评价结论、撰写提交评价报告、建立绩效评价档案等各环节入手,进一步完善细化操作流程;三是严格管理聘请的社会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实行评价小组组长负责制,由评价工作小组负责人全面负责质量把控,确保评价工作做深做实,取得实效。

四、求突破,扎实深入树威信。

为探索方法积累经验,重点选取某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开展了首次绩效评价。为确保评价工作扎实深入,评价小组在全面搜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深入相关市县开展查证核实,通过实地查阅有关资料账簿、走访当地群众、与基层部门同志座谈交流、发放调查问卷、抽查项目现场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从而掌握了大量第一手资料,为客观公正测评打下基础。相关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负责人高度重视,专程向我办领导汇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在认真分析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财政及主管部门表示通过本次绩效评价,对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有了进一步认识,下一步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搞试点,开拓创新谋发展。

预算绩效监督是对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开展的预算绩效管理,即“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监督,是做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效保障。预算绩效监督也是近年来各级财政监督机构积极探索开展的一项全新工作,是对传统监督检查内涵的拓展和延伸。按照财政部确定的年度工作计划,积极向相关司局建言,将某专项转移支付的绩效评价与监督检查工作一起开展。我办将抓住时机,进一步开拓工作新领域,积极探索预算绩效监督新思路、新方法。

六、强应用,完善政策建制度。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落脚点。在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将积极探索评价结果有效应用方式,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发挥实效。一是根据掌握的相关政策,积极与相关单位和人员沟通交流,力求通过发现问题、分析解剖,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从而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二是督促推进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三是积极推行建立评价结果通报制度和在主管部门内部公开制度,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树立绩效理念,完善绩效问责机制,切实提升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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