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回顾总结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6-05-12 09:21:50

浙江省自2006年在全国率先启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以来,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推进农业保险模式创新、制度创新、品种创新,政策性农业保险成为全省农民增收的“稳压器”,农业增效的“助推器”,不仅受到农民的欢迎,而且走在了全国前列。

10年守护,惠及千万农户

10年来政策性农业保险成效突出。一是自2006年试点开办以来,农户参保积极性不断提高,保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不断加大,有效提高了农业抗风险能力;二是消除农业投入的风险顾虑,有效促进了设施农业、现代农业加快发展,提高了农户种粮积极性,保证了粮食生产的稳定;三是重点保大户、保农业龙头企业、保专业合作社,兼顾散户的政策有效促进了农业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四是各级政府和部门把政策性农险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作风建设、改善党群关系的重要抓手,强化政府服务基层、服务农村的职能,进村入户搞动员、送赔款,将政策落实到广大农户的田间心头,进一步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党和政府在农村的亲和力和公信力,基层党群关系显著改善。

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从试点初期11个县(市、区)扩大到全省,2015年为426.79万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03.75亿元,大户参保率平均为80.27%。险种已从试点初期的10个增加到目前的50多个,是全国险种最多的省份之一。2016年起又对水稻、大棚蔬菜、露地西瓜、生猪、肉鸡、林木等12类农业产品提高保额标准,其中水稻保额最高已提高到1000元/亩,小麦保额提高到600元/亩,生猪保额900元/头,基础农产品水稻、小麦保额基本覆盖了物化成本、人工成本和部分土地流转成本,整体保障程度居于全国前列。10年来,政策性农险已为1493.94万户次的农户提供2004亿元的保险保障,累计处理各类赔案71.82万件(次),支付赔款16.41亿元,惠及千万农户。政策性农业保险曾被公开评选为人民群众最满意的二十件实事之一。

10年探索,险种创新成果丰硕

浙江省政策性农险中能繁母猪保险及生猪保险主要应对自然风险,为了帮助养殖户应对市场风险,破除“赚一年、平一年、赔一年”的猪周期魔障,2014年12月衢江区率先推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保障从自然风险向市场风险延伸。生猪价格指数保险以约定的猪粮比数值作为起赔标准,试点期间暂定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起赔点为5.4:1,当某批次保险生猪的猪粮比平均值低于约定的起赔点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作为钱江源头最大的生猪养殖县之一,龙游县政府从2013年3月起,把生猪保险全覆盖作为全年重要工作。人保财险龙游支公司在全国首创了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工作相结合的“龙游模式”。该模式把生猪保险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捆绑,将无害化处理作为保险理赔前置条件,引导农户把病死猪交由无害化处理厂家集中炭化处理,并成为改良土壤的好肥料。

这一模式有效解决了生猪养殖自然风险、消费者餐桌风险和社会环境污染风险,获得了省委省政府、保监会、省保监局、地方党委政府和人保总公司的高度肯定。保监会曾组织多家中央级媒体到现场采访,推广介绍“龙游模式”。省发改委、畜牧局、保监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推广意见,将“龙游模式”首批推广到42个重点生猪养殖县(市、区),截止目前已有32个县(区)推广生猪保险和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模式。全国各地陆续有200多批(次)单位到龙游参观学习,“龙游经验”正向全国推广延伸。

包括“保险”和“助贷”功能在内的家庭农场组合保险首先在浙江海盐县推出,这一险种在传统的大棚保险、棚内蔬菜瓜果保险等险种基础上增加了农机具综合保险、人身意外保险、务工农民小额保险,涵盖了家庭农场可能面临的各种财产、责任、意外等风险。衢江区进一步增加了家庭财产保险和农村生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较好地解决了农场发展中自然风险防范和融资难问题,解除了农民创业创富的后顾之忧。自家庭农场组合保险推出短短两年多时间以来,衢江区的家庭农场数量从20多家增加到1000多家。

作为农业保险发展的先行省份,改革创新的必要性突显,政策层面如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地方特色品种保险‘以奖代补’制度等领先全国推出,且很大程度上被吸纳为中央政策。2015年还出台全国首个农业保险地方性政府规章《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

浙江农业生产“一县一品”的特色决定了必须在产品创新方面加大投入,同时农户众多、地形多样的特点又需要不断应用新技术突破承保理赔难题。根据这种特点,浙江农业保险以提标增品及新技术运用为主要创新方向,如在国内率先开展水稻气象保险指数理赔应用研究,先后开展了茶叶、杨梅等气象指数保险,利用浙江数10年气象指数建立模型,将低温、降水等气象要素与农作物损失理赔定量化,克服大面积开展种植业保险成本高、理赔难、易纠纷的难题。推出省财政“以奖代补”政策,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农险,先后开发了桑蚕、湖羊、食用菌等21个省财政“以奖代补”试点品种,各地还自行开发了高山蔬菜等13个地方试点品种,努力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农户、不同品种的保险需求。

10年深耕,保险服务进村入户

为了贴近农户办好支农、惠农实事,浙江省农险协调办早在2007年就提出了“中心辐射、村级延伸、乡镇有机构、村村有人员”的基层保险服务体系建设思想。作为共保体首席承保人的人保财险浙江省分公司更是加大建设投入力度,出台了包括农村营销服务部建设专项费用补助、“省级十佳农村保险营销服务部”评选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奖励措施,奖励金额近700万元,有力推动农网建设。

截至2015年,浙江已基本建成“中心辐射、村级延伸”为基本模式的“三农保险基层服务体系”。在经济发达、地处中心位置的中心乡镇设有“农村营销服务部”;在有条件的乡镇,依托涉农部门设立“保险服务站”;在有条件的行政村设立村级“三农保险服务点”。全省已建成农村营销服务部206家,三农保险服务站544个,三农保险服务点1409个,服务网点遍布浙江农村。目前,全省已初步建立起一支以县、乡(镇)、村三级干部、农技人员和农经服务中心、畜牧站、农技推广站为主体的1.2万多名专兼职人员组成的服务队伍,把保险服务送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

10年携手,共保体不断成长成熟

10年前,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推出“共保体”模式承保政策性农险。共保体成员由“首席承保人”和“共保人”组成。成员各方就浙江省农险项目协商共保比例,制订共保章程,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共保体不属独立法人机构,但在运作上,各成员公司根据省政府授权拥有同等的经营资格和业务范围。2015年共保体由人保、太平洋、大地、安信、永安、中华联合、浙商7家商业保险公司按份额认购方式组成,并实行“单独建账、独立核算、赢利共享、风险共担”。共保体进入和退出有严格的限制,各成员公司在经营有效期内,均不得单方面要求退出共保体或减少份额。如因共保体成员公司改组、股权变更等重大原因确实需要退出的,须报省政策性农险协调办,经批准方可退出。

共保体模式达到了“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户自愿”的经营初衷,创造了政府可支持、农户得实惠、保险可持续的较好局面。共保体经营走出了一条适合高风险地区农险发展的新路子。为全国在自然风险较高、区域风险差异较大的不利条件下开展农业保险提供了一个可借鉴的经营模式。

10年合作,政府为农险发展提供最有力支持

在农险推进过程中,各级政府和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省发改委作为农业保险的组织协调部门,深入基层调研,加强面对面指导,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及时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建立了协同高效的工作网络。省农业、林业、畜牧、气象等部门加大技术指导力度,协助制定承保理赔标准,无偿提供灾害预警服务和气象指数支持,全力配合做好大灾理赔等。省财政厅认真测算保费补贴资金,督促市、县财政落实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到位。省保监局加强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农业保险是准公共产品,必须通过政府在政策支持、财政补贴、组织发动、协助防灾定损及纠纷协调等各方面全力支持推动,才能保证农业保险快速推进和可持续发展。在试点推动阶段,各级政府将开展农业保险列入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每年进行考核计分,并成立政策性农险工作协调小组保证工作推进;农技部门和基层组织将协助发动参保和理赔作为份内工作,全力支持配合工作开展。正是由于政府的强力推动,才保证了我省农业保险迅速上规模,并经受住了历次大灾的考验。

10年来,浙江不断加大地方财政保费补贴力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并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各地根据财政实际和产业支持方向给予追加补贴,10年实际平均补贴率86%,有力提高了农户参保积极性。以财政保费补贴方式支持政策性农险发展,改变了传统农业单一的救灾方式,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和金融放大效应,建立了社会各方力量合力支持“三农”的机制。由保险公司提供专业化保险服务,可以弥补政府公共服务风险控制的不足,提升了财政支农的针对性和公平性。

政府支持还体现在各类技术支持上,如各级政府都成立了农业保险专家库,包括各个品种的农技专家,在产品开发、宣传动员、理赔定损等各方面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省物价局为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提供了每月生猪价格、成本、猪粮比等详尽、权威的数据,并深入农户,为芦笋价格指数保险建立了数据采集模型,为价格指数保险提供了有力支撑。省气候应用中心不辞辛苦、不计报酬承担了多个县区的茶叶、杨梅、枇杷、水稻等气象指数理赔模型方案设计。农业保险的各项创新成果凝聚了多个部门的心血和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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