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该区儿童入园需求,着力解决当前的“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该区财政加大投入,2016年1-5月份,共下拨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851.34万元,全力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形成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共促进发展。
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任务要求,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科学规划,根据该区学前教育的发展实际,科学制定幼儿园建设布点布局,合理分配资金,确保三年行动计划顺利完成。
三、认真实施,严格把关。所有项目严格按照文件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未经财政局、教育局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四、加强监管,提高效益。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工作监管机制,加强对奖补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自觉接受审计、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对虚报、冒领、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