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全市旅游产业发展,常德财政坚持“市场投入为主、市级奖补为辅”的原则,不断加大投入大力支持休闲与创意农业发展。
一是支持龙头发展。在农口专项资金中设立了龙头企业及休闲农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300万元,重点支持龙头企业与休闲农业发展壮大。近年来,全市每年评选十佳休闲农庄,对其给予奖励。
二是实行示范评级奖励。在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了支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常发〔2011〕1号)明确:“对新评为全国、全省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或生态旅游示范点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对新评为五星级乡村旅游示范点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三是加强对上争资。积极将相关休闲农庄纳入上级财政扶持范围,其中2015年共争取专项资金108万元,14家休闲农庄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