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国有资产经营利益的最大化,杜绝国有资产经营过程中的腐败现象发生,2016年,泸溪县财政局主动用好“三大法宝”,确保国有经营性门面的保值增值。
用好拍卖这项“阳光政策”。据了解,泸溪县51间国有经营性门面于2016年3月底到期。泸溪县财政局根据该县县长办公会决议,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对门面经营权进行公开拍卖。该局要求所有参加竞拍者,必须先缴纳5000元保证金,拍租成交后,签订租赁合同,同时缴纳规定的拍卖佣金,以后每年提前一个月足额缴纳当年的租金,所有租金直接缴入该县非税收入账户,确保“阳光政策在阳光下运行”。
用好宣传这种“抢滩利器”。该局将3月21日至4月19日作为拍租宣传和报名阶段,主要通过县政府网站、泸溪生活网站、县电视台、网络信息平台和纸质宣传单等方式,将需要拍租的门面位置等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宣传,扩大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让需要租赁经营的人能够知晓拍租情况。积极与其它县、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交流学习,相互探索管理办法,取长补短,严格规范管理工作程序,制定《泸溪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流程》,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长短结合,确保“抢滩利器抢占思想‘高地’”。
用好监督这柄“尚方宝剑”。泸溪县财政局确定“中心统一受理,派员见证服务,实时电子监控、当地现场拍卖”的解决办法,请专门评估公司评定门面起拍价,由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随机抽取具有合格资质的拍卖公司现场主持公开竟拍,并特邀该县纪委领导、公证处、新闻媒体现场监督拍租全过程。同时,在原有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系统升级,有效优化资源,确保“尚方宝剑握在手悬于心”。
据悉,泸溪县国有经营性经营权拍卖共涉及49个标的,起拍总价85.1万元,经过激烈有序的竞价,共成交48间,成交总额101.3万元,溢价率为19%。其中该县人民医院20号门面起拍价1.5万元,成交价7.1万元,溢价率高达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