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实施新农合10年 1.75亿人次受益
来源:中国财经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6-06-08 14:42:38

  政府财政补助从2006年的每人40元提至现在的420元

  个人筹资标准从2006年的10元提至现在的150元

  新农合补偿基金支出从2006年的4亿元增至目前的85亿元

  6月5日,由省卫计委主办的“农合十年惠民生,精准扶贫见真情”主题宣传活动在阜新市彰武县哈尔套大集启动。平安村59岁的村民董桂云激动地说:“有了新农合,俺这每年两次的住院费用都不成问题了。”

  董桂云十多年前患上了甲亢和冠心病,那时吃药看病全是自费,每年至少也得花费几万元。眼下每年住院两次,新农合报销了绝大部分费用,每次住院自己只需花费几百元。在彰武县,像董桂云一样的参合农民达31万多人,基本覆盖了全县农业人口。

  今年是我省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十周年,也是新农合大病保险制度开展三周年。省卫计委发布最新数据显示,全省参合人口从2006年的1810万人,增加到2015年的1949万人,参合率接近100%;广大农民的就医需求充分释放,住院率从2006年的2.43%提高到现在的9.74%;全省新农合受益农民从2006年的598万人次上升到现在的2898万人次,累计受益人口达1.75亿人次。新农合制度彻底结束了全省农民看病全自费的时代,改变了农民“小病拖、大病扛”的情况。

  省委、省政府始终将新农合制度建设列为重大民生工程,给予重点扶助和支持,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连续大幅提高,政府财政补助从2006年的每人40元提高到现在的420元。个人筹资标准从2006年的1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元;全省新农合补偿基金支出显著增加,从2006年的4亿元,增至目前的85亿元,累计补偿金额约400亿元。

  据了解,全省新农合补偿方案先后调整了6次,参合农民住院费用补偿比达到75%,农民住院费用实际报销从2006年的28%提高到现在的49%,住院费用的实际负担不断下降。

  时下,全省重大疾病保障水平不断提升。从最初的两个病种,提升到现在的36个病种,累计补偿62.29万人次,补偿金额达到28.92亿元。

  新农合制度对保障参合农民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特定疾病人群特点,我省出台相应政策,将结核病患者门诊治疗纳入新农合支付范围,实行按疗程付费制度;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残疾人康复项目以及医用材料费纳入新农合补偿保障范围;开展高血压患者药物干预研究,确定具体干预技术方案和新农合补偿标准;将日间手术纳入住院统筹支付范围,探索开展将门诊放化疗纳入住院统筹支付范围试点;研究制定将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术,纳入重大疾病补偿范围的具体补偿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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