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审计局针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推行三项措施,强化审计整改,提升审计监督成效。
一是加强审计整改督查。将审计决定落实、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范围,责成局纪检、法制、办公室联合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执行审计决定,并按照审计建议书要求,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财务管理。二是实施审计整改专报。对整改不及时、落实审计决定不力的单位实行跟踪督办;对不报送整改报告,又推卸责任,甚至出现庇护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以《审计要情》的形式专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三是强化审计整改问责。明确各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和审计整改问题的重点对象,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或不认真整改存在问题的,审计机关按既定程序报纪检、组织等有关部门,依法依纪进行处理。